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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603-52762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3-18 15:34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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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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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以及各水利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是统一管理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三是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源保护规划等有关专业规划。监督、指导水源区保护管理。负责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以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以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参与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

五是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六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负责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昆明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是统筹协调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昆明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县(市)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八是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调处。按规定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

九是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水务涉外事务。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是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监督管理。

十一是负责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等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牵头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十二是负责落实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要求。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洪水防御预案、抗御旱灾预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抢险工程治理和技术支撑工作。统筹负责河道防洪治理与保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资源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资产财务处、建设运行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监督处、科技外事处、河长制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执法监督处、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应对汛情险情。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会商,科学做好雨情水情研判,努力提升预警预报准确性;做好预报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信息共享,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有效。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聚焦水利工程旱损情况和江边、河口、沟口、江河交汇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低洼易涝区、人员密集区、在建施工工地等薄弱环节开展深入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销号。三是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针对单点暴雨多发、频发的防汛形势,根据降雨预报和监测情况,按照“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全面组织好群众转移避险。

2.抓实水务规划编制。一是加快推进县(市)区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做好与市级水网合理衔接和互联互通,推动市县水网协同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市水利一张网。二是编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总结十四五经验和问题,抓实项目储备,争取202511月底前完成昆明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初稿编制,2026年初完成规划报告审批。三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将更多的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为拉动水利投资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3.突出抓好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黄石岩水库、龙箐河大型水库、掌鸠河引水线路-清水海引水线路连通、普渡河大型灌区、滇池下泄第三通道等重大工程及普渡河、小江主要支流治理和块河、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为项目争取资金并早日开工建设提供支撑。二是按照高蓄、上截、中疏、下泄、低排的城市防洪体系,进一步梳理35条入滇河道规划要求与现状,系统谋划推进昆明主城防洪体系建设项目,结合河道行洪重要性、治理难易程度、群众关注度及部分河道前期工作情况,重点推进洛龙河新开河、海河虾坝河新宝象河、盘龙江上下段综合治理,打造城市廊道和泄洪通道,提升河道行洪能力。

4.确保城乡供水安全。一是认真落实《昆明市城乡抗旱保供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雨水情状况和蓄水情况,精准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三大库、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切实保障主城供水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建设,力争调整后大部分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抓紧实施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组织各县(市)区水务部门持续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推动逐项销号。继续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5.持续推进工程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罗泊河水库、小河水库、龙泉水库、小板田水库、盐塘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202544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2025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持续开展晋宁区晋城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力争20263月完成二期计3万亩田间管网及计量设施等配套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是完成2025年实施的五华区青龙项目区等4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启动实施2026年东川区铁藤沟等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6.助力水生态水环境改善。一是推进落实十四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继续抓好计划用水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河湖长责任,充分发挥河长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巡河湖发现问题交办整改,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抓好四乱碍洪图斑整治工作,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三是按月调度管理,确保完成省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继续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总结推广阳宗海瑶冲河、东川区拖布卡补味沟等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验,力争2026年完成新增2个试点项目的价值转化。四是继续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7.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持续推动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抓实调优、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与提质量、强功能并举,奋力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三是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为重点,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强化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水务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务总收入606,555,189.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6,555,189.80元,政府性基金30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5,676,558.84 ,主要原因增加盘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洛龙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新海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6,555,189.80元,其中:本年收入606,555,189.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555,189.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5,676,558.84 ,主要原因增加盘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洛龙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新海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部门预算总支出606,555,189.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6,555,189.8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0,453.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7,817.16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退休1项目支出589,204,736.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254,376.00主要原因增加盘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洛龙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新海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0,000,0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33,056.00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3,101.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0,000,000.00元,主要反映盘龙江流域、洛龙河河道、新海河河道综合整治支出;21301农业农村支出34,200.00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水务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1303水利支出34,354,832.80元,主要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等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1,140,0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23002一般性转移支付266,640,000.00元,主要反映2026年提前下达水利发展资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00,000,000.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121304城市防洪支出200,000,000.00元,主要反映洛龙河河道、新海河河道综合整治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72,3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1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27,3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956.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956.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56.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盘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时效指标:项目主体完工时间为在20265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2.社会效益:满足盘龙江防洪能力要求;3.服务对象满意度:盘龙江流域居民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出国(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为公务活动购置公务用车以及支付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8,362.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9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6委托业务费安排9,67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4,000.00主要原因是水利前期项目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资产总额211,505,576.05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99,307.68元,固定资产23,298,173.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94.5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154,017.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60,069.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资产年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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