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市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辖区质量监督分站的工作;在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的指导下,对本地区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行使质量监督权;审核、批准本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理手续;审查、确认水利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确认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并核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对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检、质保体系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对于国家质量标准、水利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程建设实施巡查监督或通过建立项目站的方式驻守项目现场监督,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违规行为检查、督促、整改;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备,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参与工程质量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并制作质量监督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质监一科、质监二科。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程序
按照国家和省质量管理规定,我市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一是在工程开工时,必须同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全覆盖;二是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办理项目划分报批手续,明确工程主要分部和重点隐蔽关键部位;三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项目划分调整必须报质监站批复和备案;四是在工程实施的各阶段,及时进行质量等级的核备;五是加强质量缺陷备案,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和“质量监督备案制度”、“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和“外观评定申请制度”等规定执行。
2、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要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每一个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代表、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要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重点监督检查工程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进行核查,监督检查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质量。
3、加强对实体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切实抓好对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市质监站对受监工程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质量监督巡查,在建工程巡查率达到100%,强调工程进度与质量并行,工程形象与资料同步,主要监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基础性资料(单元质量评定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检测资料等);加强验收把关,主抓分部工程技术验收,把验收做扎实,通过分部验收,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政府检测工作情况
为有效推动“水利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对监督范围内小(一)型以上的水利工程专项开展政府检测工作。我站每年配备专项检测经费,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政府质量检测,通过网上报名、比选等程序确定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强化中选检测单位的检查职能,除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材料、中间产品、实物质量进行检测外,还针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特别是现场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我站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工程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方面系统化检查,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为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提供了技术支撑。
5、以稽察工作为重点,把关工程质量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州(市)开展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云水安监〔2018〕8号)文件和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18年以来每年配合市局精心组织开展稽察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稽察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查阅工程建设资料,查看工程建设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前期与设计、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与安全方面进行全面稽察。以“检查、反馈、整改、提高”为主线,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工程效益为目的,立足于推进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建设管理人员建管能力,提高工程质量。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及时下载办理昆明市水务局内网系统相关文件,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会议和活动。;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派出一名同志前往东川区拖布卡镇格勒村参加驻村工作;完成主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财务总收入3678376.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78376.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1818.36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编制内人员2名,人员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财政拨款收入3678376.72元,其中:本年收入3678376.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8376.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1818.36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编制内人员2名,人员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预算总支出3678376.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66558.36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558.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6818.3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00元,主要原因减少新增配置资产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1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养老支出。
“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30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类)-03(款)”水利支出2,813,678.72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支出。
“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4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4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24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24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4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资金,用于确保梳理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化、程序化,统一程度达到95%以上。对受监工程的分部工程核备、单位工程核定、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受监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以巡回检查的方式,检查参建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控制体系、检验情况,核查原材料。对全市所有中型水利工程、提防和灌区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 ,办理手续、划分项目100%;2026年在建水利工程、水源工程监督完成率100%;交付工程开工前办理监督手续100%;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费用小于40万;工程业主对工程质量工作投诉率0%;群众对水利工程的满意度90%以上。
水利工程稽查专项资金,对本年度水利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的全面检查,稽察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对项目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建后管护等方面进行稽察,帮助项目主管处室及建设管理单位发现工程建设管理过程当中的问题,确保工程发挥效益。确保水利部稽察工作顺利安全强化稽察整改落实率100%;水利工程稽察件数大于等于3件;稽察发现问题整改开展率100%;对每件项目稽察费用控制在30000元内;稽察后项目评定合格率100%;水利工程监管对水利工程建设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出国(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为公务活动购置公务用车以及支付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1445448.34元,其中,流动资产40625.04元,固定资产14048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58.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818.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资产年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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