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财务档案电子化整理项目采购计划(2026)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市委办〔2021〕7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昆明市水务局机关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我局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局机关财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项目采购计划如下:
一、 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控制在5.27万元以内,所需经费拟从我局2026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二、 主要内容
对昆明市水务局机关2022年-2025年财务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并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和归档,同时按会计年度建立索引目录,便于财务资料的查询和管理。
三、 承接标准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三)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四、 目标要求
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实现局机关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的目标,使原始凭证管理更加规范,查询和使用更加便捷。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档案进行整理、扫描处理,保证财务档案的完整性。
(二)确保在整理、扫描过程中不对财务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三)保证财务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四)以原始档案电子化为核心,构建会计凭证全过程管控体系。
(五)财务资料扫描后可存盘,存盘后的财务档案可根据摘要及凭证号检索查询。
(六)所有财务档案按照昆明市档案馆的管理要求重新装盒,达到移交档案馆要求。
五、 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报名的公司请于2026年5月8日前将报名资料发至昆明市水务局资财处邮箱。
(二)公示有效期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熠 65139832
邮箱:kmsswjzcc@163.com
昆明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