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先生:
您好!您在领导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昆明市水务局不存在提供私人住址信息的情况。错缴人员为官渡区高庙村村民,该村民10月12日缴纳水费时将户号输错,将水费错缴至您的账户,随后该村民拨打昆明水务集团客服热线“96106”,通过户号查询到用户相关信息。
2.10月21日,昆明水务集团客服人员联系您进行沟通解释,告知错缴到您户号下的水费会由清源公司联系缴费人处理,并宣贯了相关办事流程,您表示理解。清源公司工作人员于10月21日联系错缴用户,告知确因输错缴费户号导致错缴水费可以原路退费,并告知了退费流程,目前正在办理退费。
3.关于“投诉电话在未占线情况下始终无人应答”问题,经昆明水务集团查询,您的号码2025年1月至今并无来电记录。经了解您拨打的投诉电话为65707770,该电话不属于昆明市水务局办公电话。
4.关于“线上投诉17日提报,31日才答复”问题,经核实,昆明水务集团客服热线2025年10月17日16:58联系您,告知处理客户问题的答复时限为三个工作日,关于系统提示10月31日答复的提示问题,昆明水务集团技术后台查询后台参数,该提示为前期结合办件流程设置时限,根据《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于较为简单的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较复杂的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为更好的落实《暂行办法》,集团公司进一步压缩投诉举报事项回应的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客服热线已将上述情况于10月22日14:40联系您进行沟通解释并致歉,您表示理解。
下一步,昆明水务集团将按照《昆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用户需求,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客服热线业务培训,加强用户信息管理。二是持续优化线上平台机制,结合办件实际情况,优化办件答复时限,提升办件效率。三是强化一线窗口部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预判用户诉 求,提升服务满意度。
以上是对您留言事项的核实办理回复,如您还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直接拨打昆明水务集团客服热线电话96106或昆明市水务局办公电话0871-65719834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