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采购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三、服务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昆明市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四、预算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28 万元。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目标要求
受托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组建专业审计团队,通过采集数据、资料审核、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等形式,做好昆明市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审计工作,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等材料,并对审计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将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简介、资质、信誉情况)、报价、服务人员安排、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类似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7:00 。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 号楼241—1 室。联系电话:0871-63962618。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