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5年6月7日,查询到自家当此水费为此前平均用水金额的六倍之多(在此之前用水量稳定),立马将自家供水主阀关闭。经多次查询,最终锁定问题根源在于太阳能阀门自然老化,导致缓慢漏水,非用水不当或人为浪费。在查询到原因后,对阀门也是作出立即更换修理,发生问题后及时整改并积极联系自来水公司处理,自来水公司表示水表之后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用户自行负责。但因现抄表规则为两月一抄表,至使用户两月才能查询到当次用水费用。两月抄表周期过长,中间也无用水异常预警机制,若巡查及时,用户是否将不会产生高额水费,也不会加剧损失,供水公司相关管理是否存在疏漏。本人相应诉求:1.抄表周期从两月一抄改为一月一抄。2.因首次出现这种情况,请供水公司对本次产生高额水费做出相应减免,如不能做出减免,请供水公司提供本次高额水费的详细账单,2025年4月、5月各月用水量是多少?按阶梯水价计费各月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