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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502-490758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4 16:33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昆明市“十五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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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关于《昆明市“十五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5-02-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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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十五五”期间《昆明市水网建设规划》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消除病险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其在防洪减灾和供水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昆明市水务局拟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开展《昆明市“十五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采购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十五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工作任务

结合《昆明市水网建设规划》、《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水运管〔2024〕282号)。全面开展水库隐患排查,对到期未鉴定的水库全面开展安全评价。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规划中的病险水库,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统计现有水库、病险水库现状及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建设紧迫程度及地方重视程度。对病险水库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前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排序。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制定年度除险加固计划,逐年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在除险加固过程中同步规划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强化建设质量,运行管护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和长期良性运行。根据现状调查、项目排序等成果,编制实施方案文本,明确实施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建设内容,合理匡算投资并提出实施安排,明确保障措施等。

三、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扫描件;

2.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 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具备履行项目内容所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购买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需具备相应资质

四、时间和质量要求

承接主体与昆明市水务局签订协议后,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五、预算金额

30万元以内。

六、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承接的法人、其它组织,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包括简介、资质、信誉情况等)、报价、服务人员安排、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4副。

(二)递交地点:纸质版响应文件资料报送至昆明市水务局建设运行管理处(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02室),请于公告期限结束前提交。

(三)联系人及电话:罗代江,0871-65199831。              

七、公告期限

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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