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禄劝县云龙水库移民搬迁新增人口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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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4〕3号)的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对2023年度禄劝县云龙水库移民搬迁新增人口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云龙水库是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的水源工程,是昆明最主要的城市供水水源保障基地,为减少库区面源污染,改善水源水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于2013年1月完成了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居民外迁安置工作。屏山街道秀屏社区(屏山街道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总称)是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城镇化集中安置区,有5个居委会40个居民小组2452户,人口9575人。
2.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4号)要求,为保护好云龙水库水源生态环境,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禄劝县组织实施了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42个村组、2258户、8031人移民群众搬迁安置在禄劝县屏山街道秀屏社区。至2017年10月31日,经禄劝县核实原迁移民新增合法人口788人,原迁移民核减378人,秀屏社区实有人口8441人。截止2019年1月1日,禄劝县核定的新增合法人口924人。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的批复》(昆政复〔2009〕70号)“正常合法新增人口不作为移民对象,不享受移民安置政策,纳入城市低保范围”,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禄劝县按照城市低保申报程序,共申报城市低保788人。2017年,民政部设立的城乡低保经济核对系统在审核部分家庭基本信息时,部分家庭因拥有轿车、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领取低保金的788人中有409人被国家城乡低保经济核对系统动态剔除,无法通过审核124人。为此,没领到低保金的533人集体上访,要求不降低待遇。截止2019年1月1日,按照禄劝县提供材料,秀屏社区合法新增人口924人已全部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条件。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市人大会审查通过的每年部门预算,为确保水源区移民集中居住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水源区移民基本生活,按照《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4号),2023年下达禄劝县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正常合法新增人口1185人生活补助资金995.4万元(昆财农〔2023〕22号、昆财农〔2023〕45号)。
2.资金使用情况
以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为依据进行核算(由民政部门提供),按《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昆民联发〔2023〕6号和(禄民联发〔2023〕3号)文件精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提高到728元/人/月。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扶持补助对象为禄劝县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正常合法新增人口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对象。由禄劝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鉴定标准、管理办法、公布并实施,有效核定并管理正常合法新增人口,本次扶持补助期限截至2032年,以秀屏社区2018年9月30日实有户籍人口为基数,每年移民正常合法新增人口按照昆明市公布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之内进行核定(昆明年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4号)要求,完成每月新增人口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任务,确保新增人口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
(五)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每年由禄劝县人民政府牵头,对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进行甄别、审核,对补助资金按要求进行测算。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其中市民政局部门负责审核禄劝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计算值,正常合法新增人口补助资金由禄劝县政府上报市水务局,经审核后按程序列入市水务局年度部门预算。
禄劝县具体操作由秀屏社区每月进行人口核实,并将核实人口通过“一卡通”平台上报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审核报县财政进行发放。
2.管理制度
禄劝县建立起水务、财政、公安、卫生健康、人社、民政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的移民人口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搬迁原迁人口与正常合法新增人口动态管理,制定了《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人口管理办法》、《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审核程序》等实施细则,对移民搬迁人口实行一年一核实,精准界定保障对象,核定基准日为每年9月30日。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确保2023年度移民原迁人口居民生活保障金及移民正常合法新增人口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持续解决好移民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安定移民群众,缓解维稳压力和最大限度消除维稳风险,维护移民稳定、社会安定。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2023年度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正常合法新增人口生活保障资金;
绩效评价范围:秀屏社区2023年正常合法新增人口。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前期准备
根据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开展昆明市2023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及时梳理2023年度下达我县的项目资金,收集整理相关自评材料和具体佐证材料,为自评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准备。
2.组织过程
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统筹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绩效自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自评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2023年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指标、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评价。并通过移民问卷调查,了解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和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以及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相关诉求。
3.分析评价
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通知和大纲要求,按照绩效评价指标分项对资金管理使用、产生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自评。根据实际情况对照绩效目标,比对了各方面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自评材料,并对自评结果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 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下达我县的项目资金,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制定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动态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财务规章制度等配套文件,认真落实后去扶持人口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资金发放流程、发放结果及项目资金拨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并按规定渠道发放到移民账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从“一卡通”平台严格拨付。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较高。
四、 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从根本上解决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正常合法新增人口生活保障问题,2019年4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4号)文件,为解决移民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补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屏山街道按文件严格执行年度人口核实,以每年9月30日为新增人口核实基准日,认真开展年度人口核实工作。经2023年度人口核实,当年度合法新增人口125人,截止2023年9月30日止云龙水库移民1至5社区正常合法新增人口累计1627人。根据昆政办﹝2019﹞54号文件“正常合法新增人口超过昆明市公布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的部份,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的规定。应纳入市级保障73人,累计1258人;县级承担52人,累计369人。按《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昆民联发〔2023〕6号和(禄民联发〔2023〕3号)文件精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提高到728元/人/月。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提高标准后,提标差额需市级部门给予帮助,经核实测算提高标准后的28元/人/月差额资金如下:
1.2024年1至12月份正常合法新增人口1627人的长效生活保障补助差额资金计54.6672万元,由市级承担1258人生活长效补助合计42.2688万元。
2.2023年纳入正常合法新增125人补发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生活长效补助共计76.6696万元。其中市级承担73人,计44.7244万元。
3.2023年7至12月累计补发正常合法新增人口1502人,差额资金为25.2336万元。其中市级承担1185人,计19.908万元。
以上3项合计156.5704万元,其中应纳入市级承担合计106.9012万元。
六、 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提升移民干部的业务水平,适时开展政策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移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