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家里老人单独住宿,不清楚9月份房屋漏水事宜。发现后,由小区物业开具减免证明,并专门请假到北京路通用水务公司前台办理漏水减免事宜,审批通过让等待处理通知。2天后发现水费账单撤销,1周后再次上传水费账单(减免20余元)。拨打96106予以咨询账单事宜及减免政策,通知我联系抄表员了解,双方互相推诿皆称不了解情况。后续在水务微信平台投诉,相关人员联系我提出水费减免属惠民政策(因联系人昆明话没有太听懂减免具体额度),意思大概减免100余元,我提出是否能提供政策依据或按照近半年平均水费情况减免,工作人员称无权限、转其他部门联系我。到现在通用水务公司无人联系我、亦不处理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协调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