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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409-47181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9-24 09:57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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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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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昆明市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防汛抗旱预案、水源区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市地方小水电建设工作,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6.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7.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划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管理,节水型城市创建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供用水管理,监督指导昆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及再生水、雨水收集利用。

8.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昆明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贯彻执行国家水源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全市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市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12.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3.开展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规划,并对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热水、矿泉水水资源费征收。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水务投资和水利规划编制。1—11月完成水务固定资产投资116.29亿元,其中,76代码完成46.59亿元,非76代码完成37.84亿元,滇中引水劈分29.19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26亿元;紧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水源工程、河道治理、灌区建设等方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9.55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19%;抢抓地方政府专债向“水利领域”倾斜的政策窗口期,成功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涉水项目4件共5.27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5%。成功引进4个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完成《昆明市水网建设规划》《普渡河流域综合规划》《昆明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完成《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提供重要规划支撑。

2.水利项目前期按计划推进。罗泊河水库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黄石岩水库建设征地移民规划报告已审待批,龙箐河水库正在按水利部、水规总院意见编制水库建设规模及总体布局方案,掌鸠河引水线路-清水海引水线路连通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西北分洪工程正在协调市发改委给予立项审批,将作为城市防洪工程纳入《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滇池下泄第三通道工程已完成总体方案编制,普渡河大型灌区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东川区岔河、磨憨新民等6座水库现场踏勘和可研报告审查工作,东川区清水河水库取得可研批复。完成小江东川区下段主要支流初设审批并动工建设,组织完成全市2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完成禄劝县九龙河等11条中小河流省级合规性审查,并取得初设批复。

3.水利工程建设步伐加快。一是滇中引水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按期推进,一期工程累计完成8057.85亩,占下达征地任务的101.29%;二期配套工程累计完成1206.83亩,占下达征地任务的17.41%。二是全面加快续建东川区轿子山、石林县鱼龙、安宁市箐门口等3件中型水库收尾工作。加快晋宁区铁厂箐等7件小型水库主体工程建设,龙泉、茶花箐2座水库于4月下旬按时完成大坝填筑至度汛高程;完成禄劝县关坝河水库、甲甸二水库竣工验收和禄劝县旧铁厂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持续推进牛栏江寻甸段、宜良县贾龙河、东川区小清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等11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磨憨重点水利工程,盐塘水库扩建工程完成投资3852万元;磨憨供水工程开工建设,争取到省级预算内资金3300万元,完成投资2225万元;新民水库、南木窝河磨憨段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四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期推进,完成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96人,完成水电移民投资21037.14万元,为年度任务的212.5%;完成水利移民投资16567万元,为年度任务的142.8%。推进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搬迁人口和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完成昆明市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云龙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下达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现状移民63469人直补资金3808.48万元,做好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分配管理,实施项目17个。

4.防汛抗旱有力有效。一是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加强节水管理、优化供水调度,多措并举实施蓄、引、抽、提、拉、截等应急措施,全力开展抗旱保供水工作;争取中央、省级抗旱补助资金1990万元,用于82件抗旱应急工程建设补助和春耕抗旱保苗、旱灾应急救助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建立落实主汛期实体化办公工作机制,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雨前会商+雨中调度+雨后复盘”,提高防汛指挥调度的工作效率。三是印发实施《昆明市主城区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联排联调工作方案》,开展长虫山及春雨路等18件面山截洪工程建设,完成90个淹水点排水管网整治,谋划实施西北分洪工程、滇池下泄第三通道等重大防洪工程,进一步优化提升昆明主城区防汛工作效率。四是增强风险意识,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印发《昆明市山洪灾害防御“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制度(试行)》,提升全市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和应急叫应响应工作能力。

5.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以总河长令印发《昆明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河(湖)长巡河(湖)动态问题清单》,强化巡河(湖)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46次,发现问题249个,已完成整改199个,正在推进整改50个。二是1—11月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0.82万余次。加强重点攻坚,强化“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排查出新增“四乱”问题1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推进“河长清河”行动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共计完成河道清理5350.36千米,清理垃圾杂物2.96万吨。三是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完成市级河(湖)长责任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并印发实施,积极开展第一次水普名录内139条河流健康评价,完成121条河流健康评价工作。

6.水资源管理严格规范。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8.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6。列入考核的53个重要水功能区达标44个,达标率83.02%;全市80个“十四五”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组织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规范取用水计量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督管理,征收水资源费6460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审查节水措施方案173件。强化城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定额)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率达92%;对超计划(定额)用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严格收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持续推进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载体建设,水利行业节水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创建节水型载体52个,复查节水载体270个。三是制定《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工建设海绵城市28.2平方公里。

7.水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一是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55件,接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备案17件;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初步复核完成治理面积338平方公里,全力推进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川区海科小流域和阳宗海瑶冲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启动《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修订,编制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源地巡查检查,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加快推进双化水库清淤工程前期工作,修订《云龙水库水质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云龙水库专项整治。三是强化小水电监管,对22座小水电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发现问题77个,全部完成整改落实;做好宜格、石楼梯绿色小水电站期满延续工作,完成东川区1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申报。四是完成昆明高原水城宝象河、洛龙河清水通道建设方案编制,正在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8.民生水利基础更加牢固。一是完成《滇中引水通水前昆明主城供水联合调度研究》《滇中引水工程通水前昆明主城区应急供水启动条件(试行)》等昆明供水保障方案审查审批,编制《昆明市2023年城市供水方案》《昆明市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抗旱保供水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昆明城市供水联合调度;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昆明主城东南片区输水净配水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并通水,实施晋宁区昆阳、宝峰片区抗旱应急救灾工程和晋宁区昆阳、晋城片区应急供水联通工程(一期)及马金铺水厂水源替代工程,全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累计开工建设176个项目,完工135个项目,完成投资5.78亿元,提升了25.43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启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东川、晋宁、石林3个县区共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亿元。印发《2023年昆明市农村饮水问题排查解困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饮水问题再排查,办理群众反映问题90件,及时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加强灌区建设和管理,启动石林三角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灌溉发展规划和主要农业县区县级农业灌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完成改革面积28.75万亩,完成验收面积108.06万亩。

9.依法治水管水不断深化。一是进一步完善水法规制度建设,废止了《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编制完成《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审议,完成《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昆明市柴石滩水库保护办法》等年度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发布并备案了《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水务局水行政裁量权基准》,清理了局现行有效的14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昆明市水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昆明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四是持续优化获得用水指标,昆明获得用水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用水报装实现省内首家电子合同网签”创新举措获省政府肯定并向全省推广。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开通非居民计划用水指标核定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窗口,水务工作全程网办率100%,承诺时限压缩比91%,15件政务服务事项立等可取,新开工项目涉水审批服务率不断提升,被评为“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五是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87件,结案69件,积极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牵头联合法检、公安、司法等部门启动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问题线索109条,立案查处案件52件,上报典型案例9件,有力打击了水事违法犯罪行为。

10.水利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全面完成2022年度4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启动实施2023年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件;全面推进小型水库“两个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完工率达75%,其余将于年底前全面完工并发挥监测效益。二是加强水库管理,从严开展维修养护和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落实水库安全运行“四不两直”整改,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组织开展石林、宜良水库物业化管理,按时完成省厅下达的9座水库标准化评价工作,全部顺利通过省级评价,其中8座被评为省一级标准化管理单位。二是扎实开展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对24件在建项目开展4轮次排查,发现风险隐患28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启动以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为试点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4件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获得全国市级层面第6名、呈贡区取得全国县级层面第2名的优异成绩。三是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昆明市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累计完成137个市级取水量在线监测点建设;编制《昆明智慧海绵城市管理平台与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四是水利科技工作成效明显,联合中国水科院申报的“空间信息支持下的城市洪涝多尺度模型关键技术及应用”获中国202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一等奖;《昆明市优化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课题项目结题;组织职工参加省、市科普讲解大赛和水利系统科普讲解比赛,在全省水利科普讲解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第四届全国水利科普讲解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11.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举办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在职党员培训率达88%;继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着力打造党建观摩示范点,开展示范党组织创建。二是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2期,调研领题16个,为民办实事313件,按要求开展基层减负、“躺平式”干部等7个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完成局属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荐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9人,公务员职级晋升9人次;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先后选树“实干先锋”2名、“实干家”17名,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和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明显提升;组建昆明市水利工程中、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委员会参评副高级职称185人、中级职称24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处、规划计划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科技外事处、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水土保持处)、建设运行管理处、资产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水资源管理处、农村水利水电处、执法监督处、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水务局机关

2.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3.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4.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

5.昆明市河湖管理中心

6.昆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

7.昆明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8.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9.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10.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

11.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

12.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水务局机关

2.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3.昆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

4.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5.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

6.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

7.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

8.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9.昆明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10.昆明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11.昆明市河湖管理中心

纳入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纳入202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5,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0人离休0人,退休160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3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2.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70万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040.53万元,下降91.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068.09万元,下降91.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7.56万元,增长170.76%。主要原因是收入较2022年减少罗泊河水库工程专债50000万元、滇中引水东南片区输水工程专债4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6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5.48万元,占总支出的60.05%;项目支出4340.65万元,占总支出的39.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010.35万元,下降9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74万元,增长0.01%;项目支出减少113011.09万元,下降96.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出较2022年减少罗泊河水库工程专债50000万元、滇中引水东南片区输水工程专债4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25.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1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0.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32.0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小型民生水利项目100.00万元,用于昆明市小型民生水利项目补助;昆明市滇池流域外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经费73.95万元,用于昆明市滇池流域外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专项资金47.80万元,用于昆明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昆明市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经费49.60万元,用于昆明市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水利前期项目专项资金94.96万元,用于昆明市水利项目前期费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营商环境建设、水利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经费74.00万元,用于昆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营商环境建设、水利行业行政审批;昆明市市级一河一策修编及项目策划专项资金69.00万元,用于昆明市市级一河一策修编及项目策划;护林防火经费312.00万元,用于柴石滩水库护林防火;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市本级切块资金137.24万元,用于第二批省级库区移民搬迁基金市本级切块资金;防汛抗旱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69.9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河湖保护运行管理经费45.20万元,用于河湖保护运行管理;2022年第一批省级基建投资专项资金547.00万元,用于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885.04万元,用于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宣传专项经费1212.76万元,用于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宣传;昆明市节约用水专项经费186.62万元,用于昆明市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及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7.1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7%。与上年相比减少23044.41万元,下降68.3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69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5%。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和水质监测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决算为17.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4%,完成年初预算的6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万元,决算为1.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5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万元,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6万元,下降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0万元,增长409.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减少维修保养;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期间公务接待较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作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67万元,比上年减少29.67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减少日常开支。机关运行经费用于维持机关运行的办公费107.24元、印刷费0.50元、邮电费19.23万元、差旅费44.08元、会议费7.64万元、培训费4.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9万元、向职工发放车改补贴147.8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水务局资产总额26919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278.74万元,固定资产973.3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万元,在建工程197382.33万元,无形资产459.1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5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6.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23.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433201111


相关附件下载:

昆明市水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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