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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106-356243 主题分类: 主要职能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4-30 10:00
名 称: 中共昆明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 《昆明市水务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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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印发 《昆明市水务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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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昆办通〔2019〕59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昆明市水务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昆明市水务局党组

                         2019年6月26日

昆明市水务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规定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办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档案、印章管理、局内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组织起草局综合性重要文稿,负责水利志编纂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局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局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管理。负责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值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719841


(二)规划计划处

拟定全市水务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区域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及综合规划,拟定水务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水务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牵头组织编制区域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及项目后期评价工作。组织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的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转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要件。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建设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意见和年度计划建议并组织指导执行。指导水利项目利用金融信贷资金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政府性基金,提出市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调节,融资贷款、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参与工程建设中设计修改的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711517


(三)水资源管理处

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跨县(市)区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分析,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建议,指导县(市)区开展水资源供需分析。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以及跨区域、跨流域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及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权交易相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水文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城镇年度供水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编制主城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指导、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指导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含县政府所在地)公共供水工作。对投入使用的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自来水厂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前期工作的审查和竣工验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719834


(四)政策法规处

指导全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拟定水务立法规划,组织起草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水务政策的研究拟订。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法律顾问、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全市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水务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协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711520


(五)资产财务处

负责拟订市级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局机关部门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负责部门预算项目库的管理。按规定组织编制市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滚动预算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级财政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的监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政府国有资产报告。研究提出水利价格、税费等政策建议,参与市直属和跨县(市)区水利工程供水、发电价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水利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预算执行考核、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动态监控。监督指导全市水利项目及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计。负责部门预算、各级财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协调配合审计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139832


(六)建设运行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和水库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局主持建设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负责和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相关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等参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指导河道堤防、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降等报废和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注册登记、工程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或实施方案。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以及运行管理考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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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

电话:0871-65199831


(七)行政审批处(水土保持处)

负责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局“放管服”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承担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指导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办昆明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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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

电话:0871-65711521


(八)农村水利水电处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批,牵头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农村和村镇饮水工程规划,制订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建设管理及运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局农村水源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和村镇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和村镇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节水灌溉工作,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工作。指导农村小水电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组织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牵头局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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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

电话:0871-65199833


(九)监督处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拟定地方水利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水利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的安全督查。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按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全市水利项目稽察工作。协调中央、省和市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对稽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反恐、水利行业消防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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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137051


(十)科技外事处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涉外工作和涉港澳台地区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交流访问培训学习相关工作及办理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手续。指导水务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局水务科技工作,拟定水务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务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水务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开展水务科技评估、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科技创新、科技奖项申报和水务科普工作。指导县级水务部门开展水务科技工作。贯彻执行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水务行业计量、认证认可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技培训和水情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技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牵头负责水务信息化和智慧水务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水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安全工作。牵头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承担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昆明市水利学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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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892715


(十一)河(湖)长制工作处

承担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河(湖)长制工作处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河(湖)长制度体系,拟订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负责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会办、分办、考核等工作。协调督促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联动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协调推进市级河(湖)长巡河、督察、考核等制度落实。按照省级河(湖)长、省级相关部门及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总督察、副总督察的指示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的分办、督办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河(湖)制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协调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滇池管理等部门建立完善河(渠)湖(库)信息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立完善月报、年报、专报等信息报送及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制度。负责牵头局河(湖)长制、河湖保护治理等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189943


(十二)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试的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县(市)区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指导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和疗休养工作。负责水利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全局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干部挂职锻炼意见,承担脱贫攻坚驻村队员派驻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双拥工作。拟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党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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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199835


(十三)机关党委

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拟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工作,负责惩防体系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配合人事部门开展干部考核及民主评议工作,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及市纪委驻水务局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驻水务局纪检组做好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局行风建设、软环境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局脱贫攻坚工作,负责驻村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各自依据章程开展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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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871-657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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