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水许可准〔2023〕34号 昆明市水务局准予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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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2023年8月10日向昆明市水务局提交《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涉河工程洪水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经组织专家审查你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报告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结论可靠,符合要求和技术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条、《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昆明市水务局决定准予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一期)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批复》,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贰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动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