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077号建议的答复
张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林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市政府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连续多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十件惠民实事之一,聚焦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工程短板,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十三五”期间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2603件,完成投资8.56亿元,巩固提升1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水窖替代工程,基本消除了以水窖为主要饮用水源的供水方式。但仍存在代表提到的水源不稳定,季节性供水保障不足,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套不足,水质达标率有待提升,小型供水工程管理较为薄弱,水费收缴率不高等问题。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一、 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十四五”以来,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以县为单元编制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统筹谋划水源和供水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逐步减少小型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数量。全市争取205件项目纳入省级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中,规划投资24.21亿元。其中: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投资项目投资2372万元,已于5月19日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项目2件,计划投资2372万元,可研已取得批复,并开工建设。
二、 多渠道筹集资金
坚持“两手发力”,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水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专项债券和银行信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农村供水保障投入力度,并积极支持石林县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10万元,用于石林县农村饮水维修养护;下达石林市级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1147.14万元、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2万元、水源保护管理补助资金30万元;正在办理银行融资1897万元。针对今年因严重旱情出现饮水困难的情况,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下达石林抗旱救灾资金25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格局为目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村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力度,强化山区、半山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着力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