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3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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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石林县鱼龙水库工程市级缺口资金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由相应业务处室负责落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石林县鱼龙水库是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云南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重点水源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于2016年11月对《石林县鱼龙水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云水规计〔2016〕122号),批复总投资61542.4万元,总工期42个月。工程现已按批复基本完工。
(一)资金批复情况。根据《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昆政发〔2010〕29号)项目批复的资金筹措方案为中央补助20000万元,省级补助20771.20万元,市级补助12462.72万元,其余8308.48万元由县区自筹解决。
(二)资金到位情况。截至目前,中央资金未到位,市级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 办理意见
针对石林县鱼龙水库工程中央资金缺口的问题,我局于近期向省水利厅上报了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鱼龙水库20000万元中央资金。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对接,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协调,争取尽快落实鱼龙水库中央缺口资金。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