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0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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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实施珠江支流巴江河板桥段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由相应业务处室负责落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巴江属珠江流域南盘江左岸一级支流,地处石林县西部。巴江控制径流面积1363km²,全长66.0km,属于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石林县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为43.2km,已完成治理任18.9km,有防洪任务未治理河长为24.3km,已纳入昆明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治理河段为大鱼龙坝村至叠水一级电站段,计划于2023-2025年实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昆政发〔2010〕29号)文件,分三类地区明确市、县(市)区的投资比例,扣除中央及省级补助外,市级补助60%,其余资金由县区自筹解决。目前石林县水务局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待巴江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我局将积极协调市级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安排市级配套资金。
最后,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一如既往对水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巴江存在的水患问题早日得到根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