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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301-408117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1-10 15: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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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发布时间:2023-01-1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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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31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昆明市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

为准确把握未来水利发展方向,科学确定未来水利发展重点,昆明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开展《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切实把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进一步明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六域统筹补短板,六措并举强监管,五新共创激活力,四策齐施提能力的治水新任务,并明确重点项目及其实施安排。本规划可作为《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支撑,指导昆明市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水务发展工作。


一、系统梳理 摸清水务发展新家底

(一)水务发展十三五取得成就

(二)水务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把准方向 明确水务发展新思路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6

(三)发展目标 17

(四)总体布局 20

、突出重点 奋写水务工作新篇章

(一)六域统筹,补短板

(二)六措并举,强监管 25

(三)五新共创,激活力 35

(四)四策齐施,提能力 42

、多边发力 抓牢水利投入新方向 47

(一)投资规模 47

)资金筹措

、确保落地 提出规划实施新保障 48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48

(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测评估 48

(三)健全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稽查 48

(四)加强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力量 49



一、系统梳理 摸清水务发展新家底

十三五时期是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五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水务改革加快推进,为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新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水务发展十三五取得成就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紧抓水利脱贫攻坚、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为实现昆明市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水资源科学配置、民生水利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水务改革,十三五规划有针对性地部署了重点项目,包括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调控体系建设工程、民生水利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建设”5大类,十三五期间实际完成建设项目39630件,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80亿元,为确保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做出了贡献,为昆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1、水灾害防控体系不断完善

1)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

及时修订了昆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方案等专项预案;组织实施了五华区石盆寺、长虫山面山洪水拦截工程、城市淹水片区配套改造等120余件防洪排涝工程,初步建立了高蓄、上截、中疏、下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进南盘江、普渡河、牛栏江、小江等主要支流及块河、巴江、鸣矣河等29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善了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成功应对了“7.20”昆明城市洪涝灾害、寻甸“6.28”严重山洪灾害。

2)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完成到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394座,完成43件病险水库和1件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479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保障水库充分发挥效益;加大灾后薄弱环节水利设施建设,有效应对了五华区素珠箐下塘水库、西山区东母沟水库、安宁市老虎箐水库较大险情,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3)健全水旱灾害预警体系

建立了牛----螳防汛联合调度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城市内涝视频监控、防汛通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防汛应急工作。建成以水雨情监测预警站、水库河道视频图像监控站、群测群防体系为基础的市、县两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提升了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2、水资源刚性约束力度加大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印发实施了《昆明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每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9.0亿m3以内,远低于202033.88亿m3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44.4%34.78%。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用水行为,完成地下水井普查和登记工作,开展昆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完成5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县及10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2)大力开展节水行动

累计完成水平衡测试1053家,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1009家,实现市级机关和全市水利行业节水单位创建全覆盖,制定6个重点行业用水定额市级地方标准;持续推进城市非居民用水户定额管理工作,主城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水表数8062只,计划管理用水单位4245户,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覆盖率达92.09%;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累计审查节水措施方案3405件,开展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持续深化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五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3、水供给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1)加快水源工程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国172重大水利项目滇中引水工程干渠昆明段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9.19亿元;完成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昆明段可行性研究;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8.1亿元。启动了《昆明都市核心区供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新建及续建安宁箐门口、石林鱼龙、禄劝真金万、宜良海马箐、东川轿子山等5件中型水库以及禄劝关坝河、寻甸河底、东川水井山等29件小型水库;其中真金万、海马箐、轿子山、杨柳冲等22件中小型水库相继完工,部分工程已初步发挥效益,新增库容6800m3,新增供水能力8000 m3,完成投资36.5亿元。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优化,供水安全保障网进一步完善。

2)实施农村水利工程

围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2603件,完成投资8.56亿元,其中3个贫困县区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06件,受益人口110万人;为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制定了《昆明市乡镇农村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建设乡镇供水工程46处;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到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9%,农村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建成山区小水网工程2.9万件,投资5.47亿元。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及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经费三项制度

3)强化水源联合调度

完成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输水线路与清水海引水工程输水线路上对龙连通工程、瀑布公园至七水厂连通工程2件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建设并实现供水,提高了城市应急供水能力;推进滇中新区东片区与主城同城同网供水一体化,研究制定了年度城市供水水源联合调度方案,强化了七库一站一江和散小水源的联合调度,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并重的供水格局,有力保障了城乡供水安全。

4、水生态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1)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编制完成《昆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研究提出了《昆明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供了成果运用和技术支撑;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对纳入考核的54个跨县(市)区界水功能区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价,建立红黄绿分区预警机制、水质动态预警机制,对不达标水功能区开展达标建设和整改。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前,对市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和专项整改,全面完成94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立案查处违法设置的25个排污口,依法取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设置的11个排污口。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强化松华坝、云龙、清水海等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三大水源地一级保护核心区人口全搬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封闭隔离270km,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提升;制定重点水源地突发性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集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以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和监管,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主城饮用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年拨付扶持补助资金约2亿元2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和功能定位,为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

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36.65km2,实施了禄劝县芝兰小流域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完成了百草园水土保持示范园(一期)项目,被列为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新建寻甸县牛栏江德泽水库径流区小流域综合观测站,动态监测水土流失情况,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扭转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重审批轻落实的现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利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平台,将2009年以来已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水土保持方案档案资料数字化,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为水土保持强监管奠定了基础。

4)加强海绵城市建设

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印发了《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编制了《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体系》《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出台了《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区域雨水排放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配套政策制度。以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划分为基础,提出68个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施海绵城市建设126.78km2,实现“2020年建成区2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近期目标,有效削减了雨洪带来的城市面源污染;安装10个雨水径流和污染物控制监测点,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评估奠定基础。

5、水利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编制完成了《昆明市水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昆明市水务局智慧水务建设工作方案》、《昆明市水务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完成了《昆明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实现了水利基础设施和水生态空间一张图矢量化管理。制定了《昆明市水务局信息化安全制度(试行)》,完成局机关自建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及等保测评工作。按照业务需求,已建成昆明市智慧水务指挥调度平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水务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再生水管理系统、计划用水管理系统、松---螳防汛指挥系统、河长制信息平台等。

6、水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1)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转变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明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承担总河长、副总河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为分段河长的组织体系。实施美丽河湖建设,盘龙江(盘龙区段)、洛龙河等河湖成功申报省级美丽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初步显现。

2)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制度

在滇池、牛栏江、普渡河流域创新实施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河道归属地生态责任,印发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等,明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资金筹措方案。整合水务、滇管、环保、财政、水文等多部门力量,对34条入滇河道开展跨区行政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工作,为生态补偿奠定基础,共收缴生态补偿金5.7亿元,充分调动区域治污积极性。在昆明7个主城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市级定额补助、以投代补等政策,由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区缴纳水源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共计上缴补偿金2.4亿元,实现主城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全覆盖。

3)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合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市级保留的水行政许可事项精简为12项,其中2项部分委托下放至区县。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采取取消、合并、下放等方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用水报装实现“490”模式;梳理三多事项,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并将35项涉水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昆明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完善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4)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对水利投入力度,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由市级平台公司作为水源工程建设业主,实行投融资建管营一条龙承建。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基础建设、运营,宜良县实施了老青龙等3个水库和南盘江河道治理的PPP模式建设,柴石滩水库灌区EPC项目也已落地实施。自2018年以来,先后分三批成功申报阳宗海南岸湿地建设项目、石林鱼龙水库和柴石滩水库灌区等9个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18.86 亿元。在新冠疫情期间,普渡河富民段治理工程等6件项目成功申报抗疫特别国债2.72亿元。

5)持续推进农田水利改革

全面推广石林台创园、富民白地山等省、市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节奖超罚和精准补贴机制等7个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50余万亩。

7、水行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1)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及科技创新机制

每年举办一次水利系统高层次人才培训,引入1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绩效管理日常考核办法等制度;与高校联合办学,开展系统内非专业人员的水利专业知识学习培训,积极推动全市水务系统中青年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申报及考核工作;在水资源、节水灌溉、生态水利等领域,投入科研资金共144万元,完成20项课题和2项科技项目研究,协助完成首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有关工作。

2)完善基层水务服务体系

全力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将禄劝县、宜良县4个乡镇水务站列入省级规范化水务站,同时市级自筹资金用于改善9个乡镇水利(务)站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并加强基层水务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不断提升行业立法执法水平

修正《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开展《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等3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和2部政府规章制定立法调研工作,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城市防汛等水利行业强监管制度;全面完成昆明市及14个县市区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00余件,有效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联合环保、滇管多部门开展入滇河道联动执法。

总体来看,五年来昆明市水务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涉水事务监管全面加强,为昆明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新征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确定的 25项水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其中,洪涝和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农村集中式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等12项指标超额完成;城市供水保障率、水源地达标控制率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等8项指标基本完成。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指标基本完成职能调整前的目标;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保护、农村河道和坝塘综合整治率三项指标由于政策调整暂未开展相关工作;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于规划指标过高,暂未完成,将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大力开展工作。


(二)水务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灾害防控体系仍较薄弱

昆明市防汛排涝历史欠账多,城市内涝淹积水较为严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不足。部分小型水库坝塘设施老化,部分区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测站点缺乏维护。城区排水管网、泵站标准低,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加之已实施项目进展缓慢,内涝淹积水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洪旱灾害防御压力依然存在,城乡排涝形势依然严峻,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现状仍有172.2km主要支流、279.4km中小河流尚待治理,187座病险水库和27座中型以上病险水闸存在安全隐患,防洪工程建设任务仍然繁重,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体系有待完善。

2、水供给保障能力尚需提升

1)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昆明市多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000m3,其中滇池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m3,是全省的1/20、全国的1/10。主城及城镇供水水源不足问题依然严峻,工程性和资源性缺水并存,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多为散小水源,供水保障率不高,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经济发展布局不匹配,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2)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匹配

昆明市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期,人口数量激增,昆明城市用水量将显著增加,在滇中引水工程通水前,现状供水能力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同时滇池流域水资源天然禀赋差,现状开发利用程度高,不同水源间尚未形成有效的水系联通,供水保障程度不足,未来用水主要靠外调水滇中引水工程根本解决。根据《昆明都市核心区供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当滇池流域发生类似2007-2014年连续枯水年景和滇中引水工程水源区发生特枯年景时,2035年昆明市都市核心区应急缺水量达2.73亿m3,需提前谋划应对措施和水资源储备,供水安全形势严峻。

3)农村水利基础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存在差距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管网老化、计量设施缺失、未建设水处理设施等问题;农村供水水源保障程度不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仍需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集中供水工程等受季节性干旱影响极易导致用水短缺,部分自然村落供水管网老化失修极易导致供水中断或运行不正常;管理维护和长效运行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城乡供水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有待增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3、水生态保护修复亟待加强

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有待加强,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湖水质不稳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亟待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安全监管等尚未实现全覆盖;重点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部分河湖生态流量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生态流量调度机制;重点河段生态化治理力度亟待加大,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净化型湿地建设亟待加快,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尚未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工作亟待强化,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仍然艰巨。

4、水利信息化水平亟需提高

水信息监测站点布设尚不完善,自动化程度有待提升,监测密度、监测项目有待增加;水利信息化建设高位统筹不够,已建单个业务系统未进行有效整合,数据共享程度不高,不能适应现代水务建设管理的需要;水务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渠道有限,已严重制约水务信息化的发展;维护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系统应用及安全维护存在一定困难;已建业务系统受建设时期的技术应用、通讯环境、网络环境条件限制,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5、管理和行业能力尚需增强

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公益性用水和农业用水财政承担补贴机制未完全建立,基层财政困难,水利工程基层管理专项资金缺乏,基层水务管理尚需增强。行政执法方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多项涉水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昆明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或下放至县区,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混乱;水务综合执法网络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对末端水务执法能力的覆盖面和覆盖率等支持力度不大。规划体系方面,尚未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专项规划,昆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昆明市水系规划尚未完成,现行的部分地方性水行政法规亟需修订。科技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水务科技项目少,科技人才储备不足,各类人才总量下降速度较快,水务人才老龄化趋势较明显。工作创新意识不够,面对水利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

6、水利建设及资金筹措更难

中型水库国家补助资金滞后,省级投资渠道调整后涉及的产权划转、项目服务费等问题导致资金协调难度加大,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项目省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征地拆迁费用仍由县级解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等仅实行资金定补,乡镇供水工程没有纳入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困难,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依靠土地出让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市级水利资金筹集压力大。


、把准方向 明确水务发展新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主动融入兴水润滇战略,准确把握治水主要矛盾,适应治水矛盾新变化,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补短板、强监管、激活力、提能力为抓手,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高原水城特色的水务发展之路,着力当好云南新时代治水排头兵,为昆明奋力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大力推进节水行动,打好节水攻坚战。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空间均衡,协调发展。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统筹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滇池内与滇池外、山区与坝子、上游与下游、干流与支流、左岸与右岸,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等重大关系,着力提升水安全在空间上、时间上、内容上的均衡与协调发展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科学谋划。立足基本市情、水情以及水安全保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水务发展方向,科学制定水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城市农村、滇池内外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对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各领域的问题进行系统治理,着力提升水安全的科学保障水平。

——坚持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推进水权、水价、水利投融资等水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全方位多角度地强化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资金、政务、风险防控等方面水利行业的监管。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起步期相协同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促节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新时代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48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增供水。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优化,多源共济、互联互通的城市供水网络体系初步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市新增蓄水库容1.0亿m3,新增供水能力1.2亿m3,人均供水供水能力力争维持在237m3/人以上。主城区水源互联互通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城基本实现双水源保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控洪水。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主要河流重要河段防洪保护区达到防洪标准,其中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3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基本形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7.5%。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部消除,小(1)型以上水库运行管理全面达标。

——保清水。县级以上供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滇池等重点河湖生态水量得到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成效显著,水土保持率达70%以上。

——现美水。水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行的特色逐步凸显,结合滇中引水工程生态补水功能谋划高原水城初步建成。

——提智水数字水务智慧水务的转变初步实现,水利信息化对水利现代化的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感知广泛、处理高效、协同智能、安全可靠的智慧水务体系初步建成。

——管好水。强监管、改革创新、行业能力提升工作取得新进展,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水务一体化管理有序推进。

2、发展指标

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指标见表2,指标测算方法见表3

2   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

十三五

末指标

十四五规划指标

备注

1

江河堤防达标率(%

[86.3]

[87.5]

预期性

2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18.88]

[<35.48]

约束性

3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34.78

10

约束性

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44.4

10

约束性

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42]

[0.550]

预期性

6

新增蓄水库容(亿m3

0.68

1.0

预期性

7

水利设施新增供水能力(亿m3

0.80

1.2

预期性

8

人均供水能力(m3/人)

[266]

[>237]

预期性

9

农村集中供水率(%

[99]

[99]

预期性

1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9]/ [>70]

[>90]

预期性

11

农田有效灌溉率(%

[56.5]

[65]

预期性

12

供水安全系数

1.20

1.22

预期性

13

水土保持率(%

[>70]

预期性

14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80]

预期性

15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90]

预期性

1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17

再生水利用率(%

[30]

[40]

预期性

滇池流域内各区及安宁市再生水利用率(%

[60]

预期性

滇池流域外各县区再生水利用率(%

[10]

[25]

预期性

注:指标带[]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其中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统计口径变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由受益人口 20 人提升为 100人,且农村自来水指在原管网入户的基础上,须增加配备净化或消毒设施,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老口径确定为 80%十三五完成情况分别按照新老口径统计指标,老口径达到99%、新口径达到 70%


3、远景展望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治水排头兵作用进一步凸显,基本实现水务现代化。在全省率先建成新时代节水型城市,水资源配置大幅优化,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基本建成;防洪体系达标建设基本完成,昆明市安澜水网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健康、美丽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水利管理的法制化、精细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总体布局

依据昆明市基本市情水情、水安全保障规划目标与任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围绕云南省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发展格局,对接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以滇中城市经济圈的空间布局、昆明市乡村振兴城乡发展布局为依托,将全市划分为都市水安全保障提升区、田园水安全保障提速区和山地水生态保护修复区,构建都市-田园-山地三位一体的水安全保障总体布局,分区确定发展重点。

1、都市水安全保障提升区

——区域范围。包括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空港经济区、阳宗海以及滇中新区的安宁市、嵩明县。

——主要特点。地形较为平坦,水系发达,人口集中、城市密布、经济发达,是全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区。

——功能定位。高效利用区,都市核心区。

——发展重点。主城九区所在滇池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低,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十四五期间以节水为基础,以生态基底为刚性红线,引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托滇中引水、牛栏江-滇池补水、清水海二期等重点工程构建以滇池流域为核心的 一心、两片、多线的多水源供水保障格局,并统筹滇中新区东片区与主城同城同网建设,加快推进龙箐河、黄石岩水库等大中型骨干工程建设,增加城市供水能力;加强城镇及工业节水,加大再生水利用,深化节水建设;以昆明主城区为重点,全面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全面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加强河湖库水系连通和生态水网建设,营造靓丽水景观,提升春城品位。

2、田园水安全保障提速区

——区域范围。包括富民县、石林县、宜良县。

——主要特点。地形以丘陵、坝子为主,部分地区存在较大面积岩溶地貌,灌溉较为发达,为农产品主产区。

——功能定位。适度开发区,灌溉重点区。

——发展重点。分区内灌区较多,灌溉节水潜力大。十四五期间以已建大中型灌区为重点,以月湖、黑龙潭等水库水源为骨干,构建 三片、多源城乡供水保障格局,加快推进鱼龙、新庄、新民等中型水库建设,增加城乡供水能力;以柴石滩大型灌区为龙头,中型灌区为支撑,小型灌区为补充,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强已建和在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南盘江、普渡河、巴江等河道治理,提升防洪减灾工程能力;适度开发南盘江等流域水资源的同时,加大河湖生态修复与整治,深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3、山地水生态保护修复区

——区域范围。包括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

——主要特点。地形以山地为主,水资源相对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良好,生态环境敏感脆弱,若遭到破坏,无法修复或修复难度大、周期长。

——功能定位。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区。

——发展重点。位于北部山区,坡度大,山高水低,地形地貌情况复杂,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四五期间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通过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群测群防体系等措施,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供水安全;强化普渡河、小江、牛栏江等重要河流生态保障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快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将其打造成为山地水生态保护区,彰显昆明山水特色。

、突出重点 奋写水务工作新篇章

(一)六域统筹,补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牵引,推进节水、供水、防洪排涝、水生态、水文化、信息化六域统筹补短板,加快打造高效水网、民生水网、安澜水网、生态水网、水文化网、智慧水网六张水网,着力构建新时代水供给、水防御、水生态、水文化、水信息、水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六个体系,助力昆明水安全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水文化城市、智慧城市四个城市建设。

1、全覆盖、提效率,补节水短板,打造高效水网

按照全民节水、全程节水、全域节水、全设施节水四全节水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到2025年,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倒逼机制基本形成,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48亿m3以内,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2、丰水源、扩厂网,补水供给短板,打造民生水网

按照挖潜力,强骨干的思路,结合滇中引水工程,统筹滇中新区东片区与主城同城同网建设,全面优化滇池流域内外水资源配置格局。按照源、厂、网一体化的要求,打造多源联调、丰枯互济的水源调配体系、集约高效、城乡一体的供水厂网体系以及储备充足、调度灵活的应急储备体系,实现丰源、增厂、扩网三增和降风险一降,全方位保障供水安全。

3、消隐患、强弱项,补水防御短板,打造安澜水网

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结合《昆明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昆明市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昆明市建设海绵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以流域防洪体系为依托,以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等为重点,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完善 高蓄、上截、中疏、下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全力打造安澜春城。

4、重保护、促修复,补水生态短板,打造生态水网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重保护,促修复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原则,结合昆明市一带四区、两湖六脉、多点保育的生态格局,以打造量足质好、河畅水活、岸绿景美的三廊、多点绿色生态水网为抓手,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实施生态用水退还和河湖生态补水、流域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使春城更富韵味、更有灵性。

三廊是指滇池出入湖河流构成的河流廊道、阳宗海出入湖河流构成的河流廊道、牛栏江河流廊道,多点是指广泛分布的湖库、坑塘等小型水体。

5、突特色、促繁荣,补水文化短板,打造水文化网

充分发挥昆明治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按照提升水文化软实力、建设精品水文化工程两手抓的要求,打造具有半城山水半城湖高原明珠特色的水文化名片,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贡献水文化的智慧和力量

6、强感知、增智慧,补水信息短板,打造智慧水网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以实现水务智能化管理为目标,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和区块链等新技术为驱动,以建设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和应用支撑、网络安全保障四大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撑水利行业强监管,着力以智慧水务引领水务现代化。

(二)六措并举,强监管

按照建机制、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重点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针对水利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防范水安全风险。

1、强化江河湖泊监管,改善河湖健康面貌

1)发挥好河湖长作用

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努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新实效。严格落实《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昆明市滇池治理河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湖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全面覆盖、网格到底、人员入格、责任定格的管理网络体系,科学划分河湖监管单元,形成单元独立、集成运行、系统治理的河湖单元化监管新模式。加强河长湖长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鼓励每位河长湖长多走一公里。推动各级河长办机构设置规范化。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等活动。以安宁市为试点,推行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到2025年,逐步完善河湖长制管理机制,执行好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

2)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

按照清存量、控增量的要求,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把清四乱行动作为第一抓手,集中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四乱问题滚动台账,持续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

3)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以流域面积大于50km2以上的且生态功能突出、沿岸人口较为聚集的河流为重点,加快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设立界桩,并向社会公告;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岸线边界线和功能分区,强化岸线分区管控。充分利用全市水利一张图及河湖基础数据库,及时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规划分区成果、涉河建设项目位置信息上图,实现动态监管。到2025年,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 km2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基本划定。

4)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

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滇池保护治理新思路,补充完善量化滇池流域外河湖污染物负荷削减和水质目标。严格按照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问题保护治理,河湖外实施污染溯源式管理,实现周边潜在污染源全掌握,实现从治乱治病”“治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同时,抓好工程建设和营运监管,切实发挥好工程设施的环境效益。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5)加大河湖执法督查力度

健全河湖执法核查和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结合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等系列专项行动,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以滇池流域和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继续加大对入滇河道及其支流(沟渠)截污堵口、截污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巡查,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专项执法,杜绝违法排污和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入河排污口。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APP等,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2、强化水资源监管,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

1)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三级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控制管理。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完善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的相关规划应当遵循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原则,完善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以县区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全部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制度。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对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等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把控,应该规划报告、项目立项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编制节水评价章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及建议。

2)加强生态流量监管

加强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态流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生态流量保障考核评估,研究制定流域生态流量管理政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管控责任制。编制完成牛栏江、小江、曲江、普渡河等重要河道生态(水量)保障方案。

3)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开展年度区域用水水量分配,加快推进跨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严格用水总量管控与考核,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总量不得超过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健全地下水开采制度。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工作。到2025年,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已批复的有关规划,明确地下水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制体系。

4)加强节约用水监管

按照国家和省节水行动方案的安排,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实施昆明市县两级节水行动,在省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制订完成昆明市用水定额标准与节水标准,健全完善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体系,严格定额标准应用监管,对超过定额标准的灌区、企业、单位和小区等分类分步实施节水改造。

持续推进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制订。到2025年制订完成昆明市工业节水企业名录、高耗水行业退出企业名录以及推广使用节水工艺名录、淘汰工艺名录等。

5)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管

以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水功能区为重点,以水质监测、社会监督为抓手,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管,建立水质监控预警机制和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一是加强对原水水质监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大水源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和综合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完善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升水源地生态环境,保证原水水质达标;二是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强化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证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委托水质监测机构对昆明市主城公共供水水质(出厂水、末稍水、管网水)定期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

3、强化水利工程监管,规范水利工程建设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加强水利工程全过程监管。按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压实项目法人、参加各方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建设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加大质量飞检力度,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健全水利(水务)建设行政分级管理体制。根据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和审批权限调整,划分水利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权限。根据审批权限调整,及时加强市县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管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到2025年,建立完善昆明市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

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行工程台账管理,推行EPC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有效防止和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鼓励水管单位承担新建项目管理职责,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

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动态化监管模式。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已建及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

2)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中小水库、农村饮水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风险管控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明确各类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后,到2025年,编制完成不同类型水利工程运行监督方案,明确监管内容、考核指标及保障措施。

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机制,积极推进工程管养分离,探索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推行国有水管单位代管、片区集中管理、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管理,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专业化、社会化、物业化、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和六项行动,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水利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到2025年,结合各县区市已开展的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探索建立适合本县区市水利工程管理实际的管理模式,试点在东川区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模式。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遏制水土流失现状

1)加强监督管理机构建设

根据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是关系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必须不断加强,尤其是水土保持强监管、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土保持考核评估工作的持续开展,对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提高,为了更好地开展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需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联席机制和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建立和专业人员配备。    2)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的管理

昆明市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的框架和指导下,积极开展了本次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完成本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市级人民政府应加快两区公告。为昆明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支撑和保障,作为昆明市今后一定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必要的关键环节,应加大把关,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针对全市目前水土保持治理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执法力度。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测和监理,严格规范后续设计和施工管理监管,实行信用监管,开展水土保持履职情况逐级督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监督管理。到2025年,结合国家、云南省对水土保持监管的要求,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制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和方案。

4)加大水土流失预防监管

对划定并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脆弱地区,禁止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采取封育治理、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措施,提高林草覆盖率。研究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的禁止和限制条件,加强生态修复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严格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加强开山、采石、取土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    5)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监管及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其重点工程公众参与程度,继续推行村民自建模式。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合同制项目公示制等多种管理机制。抓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发挥好政府投入的撬动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的保障。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工程有效运行。

   6)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的监督

按照水土保持条例,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开展、实施及上报情况;加强监测制度化建设,加强监测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制度。

7)重点监督管理项目

加快监督管理设备配置,吸纳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建立规划跟踪督查制度和定期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监测和验收等的监管。

5、强化水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1)加强水利资金拨付、使用效率监管

市县两级水务、财政部门注重加强对水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市、县两级审计部门共同研究加快完工项目审计速度的方案,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参与项目决算审计、验收,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为项目尾款拨付创造条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程实施进度的督促、考核力度,把工程管理和项目安排、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推动水利资金整合,科学编制各类水利规划,根据财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从预算编制环节对水利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依据规划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水利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水利资金。

2)加强水利资金绩效监管

结合昆明市水利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水利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优化建议,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

6、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各类风险源排查防控,建立完善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强化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规划到2025年,建立洪旱、水资源、水生态预警指标和评价体系,为水安全风险识别提供数据基础。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合理确定应急预案内容,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主体,规划到2025年,完成昆明市防汛抗旱调度预案和应急预案修订,制定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加强对水危机的舆论引导,提高应对和救援能力,强化水危机事后处理与重建。加强对公众的水危机教育和救援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公众参与减灾工作。规划到2025年,按照每年12次的频率完成水危机教育培训与救援基本技能培训与演练。

(三)五新共创,激活力

1、推进节水创新,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1)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推动企业(单位)节水革新及运用,建设行业节水示范企业(单位)。按照国家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节水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推广示范工程,对用水单位的组织、管理、计量、设施、指标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评定,抓紧树立一批节水示范典型。总结推广节水载体的成功经验,通过配套鼓励政策、社会监督、舆论引导等措施,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到2025年,探索性的开展《昆明市节水型工业园区考核办法》的制定,为推进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提供依据。

2)完善节水支持政策

合理制定水价,充分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建立适用于市场机制条件下的经济激励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使节水与用水户增产增效有机统一,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对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和节水技术示范应用等给予奖补和贴息支持。根据《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以节水效益分享、节水效果保证、用水费用托管为模式,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高效节水灌溉等领域,率先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整合市场资源要素,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到2025年,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2个。

3)积极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

研究实行再生水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投融资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行、企业开发的良性运行机制,并通过税费减免、优惠电价、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使再生水利用进入良性循环。严格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或使用集中式再生水;以污水处理厂全面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为基础,以道路新建及改扩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等市政工程建设为依托开展再生水厂(站)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积极推动城市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和覆盖区域,逐步替代分散式再生水。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强化节水产品认证,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强化先进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对纳入监控名录的取用水单位加强取用水计量统计。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和用水计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开展节水公益性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建设水情教育基地,支持依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灌溉试验站等建设教育展馆,为公众提供水情教育实践平台。

2、强化空间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1)明确水域岸线空间权属

结合全市主要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流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依据划定的水域、岸线等空间范围,逐步明确其所有权及功能定位,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要求推动统一登记工作。

2)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完善分区管理体系,明确各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用途和管理要求。健全水生态空间准入制度,制定水生态空间红线管控办法。建立岸线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实行水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推行水生态损害终身追究制。到2025年,编制完成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10条河流和水面面积1 km2以上的5个湖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公告。

3、拓宽资金渠道,推进投融资改革创新

1)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

稳定公共财政投入规模,优化项目安排和投资结构,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用足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等政策。积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增加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切实加大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基本建设的比重。认真执行国家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2)充分利用金融对水利的支持政策

继续用好政策性金融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具有一定收益来源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列入债券资金的优先支持范围。鼓励信用优良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缓解地方筹资压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探索实行BOTTOTPPPPFI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

3)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

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展社会资本投入范围。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通过资金补助、价格政策、税收优惠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在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前提下,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逐步建立公共财政、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系。

4、深化价税改革,促进水资源有偿利用

1)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探索开发建立市级水权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建立水权制度,推进市场化交易,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因地制宜探索水权交易模式,重点在石林县等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区县试点开展农业高效节水PPP项目+水权交易合同节水项目+水权交易等水权交易业务模式。

2)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

创新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抓手,积极推行分类、分档水价,统筹推进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作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管理机制健全和落实。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界定水权,推动节约的农业水权向城市和工业用水转让,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城镇供水价格。

3)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加快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管理范围界线和权属清晰的水利工程,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小型水库和农村小型供水工程为重点,加快完成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

4)推进水资源费改税

开展水资源费改税的调研,拟定水资源费改税的实施方案,建立水务部门计量管水、税务部门按量收税的协同联动机制,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到2025年,完成覆盖全市各县的水资源税改革体系,制定改革方案,建立高耗水行业和超计划用水地区名录,联合税务部门制订不同行业、地区税额标准,并选取试点地区推行。

5)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选择重点区域,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明确各重点区域生态补偿主体、受益主体,因地制宜制定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对于跨昆明市域的生态补偿区域,积极同流域上下游涉及地区进行协商,共同商定补偿标准及方式;对于昆明市域内跨县(区、市)的生态补偿区域,由昆明市政府组织,各县(区、市)积极协商,以重点区域边界断面水质监测标准等指标为依据,制定相应补偿标准,研究建立以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经济援助、开展技术支持、进行排污权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的方法。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到2025年,完善滇池、螳螂川普渡河、牛栏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5加强行政管理,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目标,大力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关键环境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落实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就近申办、全市通办、掌上通办、一次办成、马上办好。在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增加政策透明度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对标先进,全面提升水务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四策齐施,提能力

1、完善水务科技创新体系

1)加强水利科技专项及关键技术研究

按照建设科技强国的总要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在水务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围绕水利中心任务,调研分析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投入等措施,切实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力争在水安全、水生态环境整治、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智慧水利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从技术层面、管理层面、保障措施等方面,抓好风险管理,提前开展重大洪涝灾害研判,为重大洪涝灾害抢险提供技术支持,为水安全保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提高水利科技创新团队能力

加大水利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同时注重水利基层科技力量建设,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的创新团队。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利用一批科技平台,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参与重点项目的科研工作。十四五期间,加强全市水利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完善水法规及规划体系

围绕水务中心工作,梳理已有法规,重点做好《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昆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昆明市村镇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管理,不断夯实水务法制工作的制度基础。

3、健全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1)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作为首要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为根本要求,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各类干部人才的专业化能力,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生机活力,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全市水利事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实行党政人才领军建设计划,继续举办水务系统高层次人才培训,按照每年度开展两轮培训的要求,制定昆明市水利行业干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和要求,提高水务系统干部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2)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

以重大水利工程或科研专项为依托,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紧缺的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改进识别干部办法,提升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大力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找准水利薄弱环节,开展实施“5122”人才引进计划,改善基层水利人才短缺局面,扎实推动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3)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贯彻执行《昆明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注重实效,因人因地制宜,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指标和体系。党政人才注重群众公认,经营管理人才注重市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同行公认,技能人才注重实际效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各类人才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情感激励,建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有效激励,不断增强各类人才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各类人才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4)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完善以乡镇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职能,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4、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1)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围绕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重点管理领域,全面加强依法管理、综合执法,适度将执法重心下移,不断推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进一步提高水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水行政行为合法依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利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确保水行政行为合理正当;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水利执法,围绕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核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标准、整合资源,不断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4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发挥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和新媒体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务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边发力 抓牢水利投入新方向

(一)投资规模

结合已经批准、编制完成及正在编制的相关规划、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情况,考虑总体需求与可能,经初步测算,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建设项目总计767件,规划项目总投资为688.2亿元(储备项目投资不计入规划总投资),其中已完成投资92.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312.8亿元,转接十五五投资282.6亿元。

)资金筹措

参照十三五期间各类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按照分级负担、分类筹措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查审批程序变化和原资金筹措渠道不变的通知》(云水发〔201983号)等相关文件,拟定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所需资金筹措方案。


、确保落地 提出规划实施新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昆明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水安全保障规划对保障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安全战略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工作责任,把党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方略、新目标、新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中,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举措,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等各种手段,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全力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新征程。

(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测评估

昆明市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供水安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河长制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相关指标数据统计与监测,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深度、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三)健全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稽查

构建水务发展改革绩效评价体系,把年度水务发展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体系,把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制定水务现代化评价体系,为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提供基础。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和稽查力度,抓好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水务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力量

加大对市情水情的培训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逐步建立水利规划、前期及建设等各环节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实施机制;健全水旱灾害、重大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社会预警和应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群众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围。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链接:

关于对《昆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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