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近日,昆明市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昆明市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的通知》,对昆明市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域范围和时间划定表(第一批)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涉及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滇池流域禁捕水域。
垂钓范围和时间划定

禁捕水域垂钓管理
垂钓行为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昆农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告”)所指的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钓获物不得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
禁钓区和禁钓期
本通告所称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但不限于: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滇池一级保护区或生态保护核心区、重点水源保护区(库)。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此时段为禁钓期,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钓。
垂钓区

马料河(经开段)垂钓区域图示。(注:红线框内区域为允许垂钓区)
马料河经开段:起点:马料河四季桥河闸;止点:马料河农学院部队围墙外。

宝象河(经开段)垂钓区域图示。(注:红线框内区域为允许垂钓区)
宝象河经开段:起止点:宝象河湿地公园段。
垂钓行为管理
拟垂钓人员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垂钓时间、地点、钓法、钓饵等,禁止夜间垂钓。
垂钓区内应当按照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方式进行垂钓,并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国家、省公布的禁用钓具、钓法;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
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3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重量超过3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受重量限制。禁止钓获国家、省、市明确的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以及达不到食用规格的钓获物,对误钓的,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钓获物禁止交易。
垂钓人员应当强化自律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垂钓区域生态环境,乱扔垃圾,做到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举办地所在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活动时间、地点、人数、钓法和钓获物种类等事项。活动举办时,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监管
违反本通告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湖泊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渔业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