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是我们脚下宝贵的资源,全球50%的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于地下水,约有25%的农业灌溉用水也来源于地下水,浇灌了世界上38%的灌溉用地。地下水对于湿地和河流等生态系统的功能健康也至关重要,若过度使用会导致地面不稳定和沉降。然而四川某洗涤公司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擅自在厂区钻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破坏、污染水资源,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侵害公共利益。
违法抽取地下水现场
案情摘要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泉驿区院)走访发现,四川某洗涤公司未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擅自在厂区钻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破坏、污染水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地下水资源保护监管职责,未及时查处该公司违法行为,导致地下水资源长期受损,侵害公共利益。
龙泉驿区院于2020年2月26日立案,通过询问公司负责人、现场勘验、向涉案地村民小组了解情况、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调取行政许可手续等调查取证工作,证实四川某洗涤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违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查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2020年4月22日,龙泉驿区院于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地下水资源保护职责,依法查处四川某洗涤公司违法抽取地下水的行为。
区水务局于2020年4月23日向涉案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停止违法行为,又于同年5月3日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该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并全额缴纳罚款。
为确保四川某洗涤公司能继续正常生产经营,龙泉驿区院与多家单位沟通协商,推动乡镇自来水管网铺设规划工作。2020年6月,四川某洗涤公司接入自来水管网,其生产经营用水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结合该案办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成都市院)于2020年5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违法抽取地下水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两级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
2021年6月2日,成都市院向成都市水务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对违法抽取地下水问题开展行业整顿。成都市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部署开展了违法抽取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成都市取用水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工业园区及用水量较大的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无取水许可证取水272户。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水务部门对涉案企业罚款共计69.7万元。
龙泉驿区驿马河公园
成都地层为第四纪沉淀物,含沙量较重,地下水超采会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从而引发地层结构变化,影响川渝地区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发现违法抽取地下水的行为后,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推动全市地下水超采问题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取水难题,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