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晋宁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笺〔2020〕33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全面做好宣传、禁捕、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湖”“清湿地”,确保禁捕期内的滇池一级区湿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2022年6月22—24日,晋宁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结合近期对滇池一级保护区排查情况,采取水陆空方式开展滇池一级保护区禁用渔具搜寻排查,对辖区滇池一级保护区湿地内渔网、渔具、简易窝棚进行清理及拆除。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执法车辆9辆,执法快艇6艇,打捞清理船只18条,清理作业人员75人,清缴小机头1个、架子胎15套个、丝网85张、地笼420个、鱼阵16套,拆除简易窝棚8个,拆除面积26平方米。清缴的小机头已登记造册集中存放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大队第三中队,禁用渔具统一集中到销毁池进行销毁处理。
通过此次湿地渔具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滇池“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为有效打击滇池违法偷捕行为、规范和管理滇池一级保护区四乱工作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下一步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将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区级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联合镇村组进一步加大“十年禁渔”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联合乡镇进一步加大滇池一级保护区清船、清网具工作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滇池一级区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三是联合区级职能部门加大对滇池水体偷捕鱼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