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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212-403279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6-13 16:18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0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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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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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静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级统筹城市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0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昆明市主城区现有10座自来水厂,自来水管网全长2115公里的配水管网,服务人口300余万。由于昆明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供水范围不断延伸,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自来水的供需矛盾逐渐显现。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出台了《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城镇供水服务》等国家、省、市规定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排查核准报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通知》明确的改造内容,将庭院雨污分流、屋顶防水维修2项列为必改内容,按照“先基础、后提升”的原则,充分分析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建筑年代、居民意愿等因素进行项目评估后,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故为做好项目前后承接,供水管网改造一般结合给水管道保养修缮(基础设施保障类)、排水整治及雨污分流(基础设施提升类)等项目同步进行。

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开展城市供水工作,针对昆明市新片区的开发以及老片区的改造,集团公司已与各区政府进行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资金分摊比例,规划建设自来水供水系统,统筹推进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目前与盘龙区合作建设的项目有北部山水新城、国博片区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解决茨坝、玉器城等片区的用水问题。

截至目前,昆明市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建设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类,完成供水管网83403.75米,排水管网144053.82米,实现雨污分流小区181个。

二、 存在问题

(一)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昆明市主城区的供水企业,全力保障城市供水工作,但由于新片区自来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建设资金有限,无法对昆明市主城区所有片区道路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进行投资建设。根据2021年国务院所发的129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129号文),第六点第一条规定: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供水企业负担。

(二)当前昆明市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中,仅有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部分县区财政资金支持,省、市级未给予各管线单位任何优惠及扶持政策,出资比例及补贴费用未明确,导致市场运作后管线单位入资建设供水管网积极性不高。同时,因老旧小区权属不明晰、物业服务覆盖面不全等问题,管网后续管养难度较大。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完善引导专业管线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配套政策,明晰改造实施及后续维护管理主体,属地政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方案,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政府贴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并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前提下,同步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改造后管理服务。

(二)根据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安排相关的管线改造计划,将供水管网改造施工计划纳入预排计划及工期,建立联审联批联验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便于后续管养维护和反复再次开挖,降低扰民矛盾纠纷及信访投诉量。同时,将昆明市已将部分老旧管网改造项目上报省住建厅纳入了《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下一步将努力争取省级资金对昆明市相关项目的支持。

(三)改造后管线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管线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整合资源用于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维护。

(四)《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9〕65号)中规定“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执收主体代政府征收。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上缴市级财政专户,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其它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纳入县(市)、区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下一步市政府如对《昆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更新调整,我们将积极开展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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