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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6328-202212-403289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6-07 16:26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6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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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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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瑶、杜春永、李丽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水源保护区产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你们对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第151367号建议的办理工作,经与市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部门研究会商,现根据会商结果,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清水海水库位于寻甸中部,距县城西北方向22公里,是一高原天然断陷湖泊,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支流的小江水系。2007年9月“引清济昆”,通过工程措施将清水海、新田河、塌鼻子龙潭、板桥河、石桥河的来水汇集到清水海水库,于2012年4月建成经盘龙区金钟山水库调往昆明,供昆明主城、东城及空港经济区的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水库的正常蓄水位2180米,总库容达1.54亿立方米,日供水43万立方米,水质为Ⅱ类,达标率100%。

2012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保护区总面积314.81平方公里,涉及4个乡镇(街道)14个村委会、99个自然村、37465人。

根据饮用水水源属地管理原则,近年来寻甸县在清水海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了清水海库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二级保护区花卉整治等工作,为清水海水质、水量的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释放了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投资能量,全市各县区已形成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型,涵盖林药、林菌、林花、林苗、林菜、林禽、林畜、林蜂、野菜采集加工、野生食用菌采集加工、城郊“休闲体验”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林下经济的蓬勃发展给饮用水水源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国家对饮用水水源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的社会发展与保护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当前高位统筹探索研究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产业发展机制十分必要。

二、 现行饮水水水源保护相关的法律及政策

为实现林下经济有序发展,防止“一哄而上”,杜绝“林下+黑棚子”“林下+农药化肥”、毁林种植、毁林养殖、盲目发展等问题,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修订)范>的通知》(云林资源〔2022〕1号)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通则》、《林草中药材野生抚育通则》、《林草中药材仿野生栽培通则》、《昆明市林下经济发展地类适用性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目前,在饮用水水源地发展产业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或政策:

(一)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应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

(四)禁止发展经营活动的林地范围:

1. 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

2. 自然公园中属于禁止开发的林地;

3. 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Ⅰ级的林地;

4. 纳入保护重点区域(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天然林;

5. 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地下水源一、二级保护区;

6.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内的林地;

7. 坡度在25°以上的生态脆弱区。

三、 促进饮用水水源区生态产业发展及建议

(一)为切实解决饮用水水源区群众增收等现实问题,按照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可以在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非禁止发展经营活动的林地开展适度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市林草局及其他市级部门将共同做好政策指导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推动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经营、科学化施用,全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行动,探索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运营机制。

(三)大力开展绿色有机认证。结合实际,制定主导产业基地和产品认证计划,组织、指导、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计划大力开展有机产地转换,大幅提高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规模,提高农产品生产附加值。

目前,在增强水源涵养能力的前提下,饮用水水源地适度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结合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增强饮用水水源区群众增收的“造血”功能,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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