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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212-40320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5-31 14:55
名 称: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09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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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0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3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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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河长学院”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昆明市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对如何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案质量高,调研充分,对促进河(湖)长履职和提升河(湖)长制效能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昆明市河(湖)长制基本情况

2008年为了推动滇池治理,昆明市率先在滇池流域试行了河(段)长制,通过党政主要领导挂职,每条入滇河道都设置了河长,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河(段)长责任制尚不完善,缺乏系统性、约束性,未形成有效的长效治理监管机制,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河道整治不彻底、偷排漏排、侵占河道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流域内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导致河道萎缩、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切实加强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刻不容缓。

2016年、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任务表、路线图。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2017年、2018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从制度层面建立起了深化河(湖)长制体系,明确河(湖)长名录、夯实河(湖)长责任,细化六大任务,覆盖河渠湖库,真正做到了市域范围内河(湖)长制工作全覆盖。河(湖)长制也从建机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升级到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目前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

二、 充分发挥高校特色优势,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一是加强对接协调,积极推动河长学院的设立。昆明学院作为昆明市唯一一所综合性本科院校,也是云南省目前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的本科院校。通过积极借鉴市委宣传部与昆明学院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共同推动河长学院的建立,充分发挥昆明学院的人才资源优势,提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的培训、咨询、交流与政策研究等,为昆明市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高河湖治理效率、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沟通交流机制。明确专门的负责部门与具体联络人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文书往来等方式,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针对河(湖)长制工作中涉及的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定期开展交流座谈,积极咨询专家学者意见,为河湖保护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三是加强合作,提升河(湖)长制效能。2019年,昆明学院承担了《昆明构建河湖健康评价体系研究》,2022年昆明学院又承担了《昆明市水文化研究》,为昆明市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监测、河湖健康评价、美丽河湖建设、水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充分发挥高校师资与办学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采取课题合作、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合作。

再次感谢您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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