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南工务段护路员巡查发现高速铁路沿线200米范围内农户私自开凿地下井取水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的有关要求,区水务局高度重视,近日联合属地乡镇以及昆明南工务段工作人员对开凿地下井的农户进行宣传劝导工作,农户表示之前因不了解《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高速铁路沿线200米范围不允许打井的规定,为满足灌溉用水需要,私自开凿了地下水井,在了解相关政策后,积极配合封填了地下水井。
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铁路管理部门,加强爱路、护路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发现在“铁路沿线200范围内”开凿地下井的行为及时制止,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防止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