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位于长江中上游金沙江流域的滇池,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十年全面禁捕,禁捕范围包括滇池全湖及主要入湖河道。十年禁捕的实施将会对滇池鱼类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恢复健康完善、具有高原湖泊特色的湖泊生态系统创造契机。
“十年禁捕”实施一年多来,昆明市推动全面禁捕,得到全社会积极支持,滇池曾经的滥捕现象得到有效抑制,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生态环境效益。但由于滇池高原湖泊的特有性,在全面禁捕的要求下,滇池自身存在的鱼类群落结构不合理、水生生物食物网结构简单、物质能量流动效率低下、土著鱼种保护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也给滇池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态修复的系统实施带来新的挑战。
根据调研发现,滇池一年生的太湖新银鱼、秀丽白虾会在产卵后当年死亡,红鳍原鲌会在三年期间死亡。在滇池水生态系统严重缺乏高营养级别生物对这些短寿命周期鱼虾进行捕食的现状下,红鳍原鲌、太湖新银鱼等具有明显入侵特性的外来鱼种可能会大量繁殖而带来生态风险,且鱼虾死亡带来的二次污染,可能会成为新的内源污染源,滇池水质保持及生态环境风险加剧。
目前,在滇池水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水质企稳向好的状况下,滇池已进入水生态修复关键期。鱼虾类作为湖泊水生态系统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系统修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十年禁渔”的关键时期,急需把握好禁捕的窗口时期,帮助滇池鱼类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水生态系统向好演替。这不仅需要制定更为科学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开展鱼-水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密切跟踪短生命周期外来鱼虾资源状况及其环境影响,适时申请开展生态捕捞,还应开展滇池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就地保护,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帮助土著鱼种扩大野生种群,恢复生物多样性。
此外,还应加强对滇池周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及社区在滇池土著鱼种及栖息地的保护与利用管理中的参与水平,开展社区共管共赢,更需要我们加强自身素养和科学认知。总之,滇池鱼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能达到保护与发展共同协调发展的目的。(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俞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