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水利部组织,司法部参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具体负责,组成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组到云南省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云南省水利厅杨国栋副厅长,昆明市水务局相关领导陪同。晋宁区代表昆明市14个县(市、区)接受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采取访谈调研、现场核查、资料查阅、能力测试等方式,着重检查了晋宁区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对晋宁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晋宁区水行政执法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组一致认为:晋宁区在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真正做到了组织保障有力、组织架构清晰、执法工作运行顺畅、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到位;水行政执法方面做到了有案必查,执法程序规范,全面落实了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核查情况和汇报情况一致等。同时,检查组还就普法、宣传、执法工作人员调整公示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
下一步,晋宁区水务局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效能,在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方面再下功夫,全面提升水务综合执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