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4127号提案的答复
肖正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寻甸县新建小(二)型水库工程配套资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寻甸县“两引”替代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随着“引清济昆”、“引牛补滇”项目的实施,为确保寻甸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从规划、前期、资金等方面,全面推进“两引”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寻甸县水资源配置问题。
一、 寻甸县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落实情况
为切实加快寻甸县替代水源工程建设步伐,对市级以上立项新建的中型水库和小(1)型水库,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的意见》(昆政发〔2010〕29号)规定的投资分摊比例执行,具体为,中型水库:中央50%、省级25%、市县25%。市级投资部分为扣除中央和省级承担的部分后,补助70%,其余由寻甸县自筹;小(1)型水库:省级30%、市县70%。市级投资部分为扣除省级承担的部分后,补助70%,其余由寻甸县自筹。按照新建水源工程审批权限,新建小(2)型水库的立项审批、建设、筹资、管理、运营等均由县级统筹负责,省级、市级不给与相应资金补助,考虑到寻甸县为我市“两引”工程做出了较大贡献,加之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建设任务较重,资金需求较大。2013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给予寻甸县新建小(2)型水库单列,由市级进行审批后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具体投资分摊比例为市级补助50%,寻甸县自筹50%的特殊政策来上马一批小型水源替代工程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近年来,市级高度重视寻甸水源区替代水源建设,按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在市县两级的配合下,按照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分年度优先实施。 “十二五”以来陆续实施了大坝河、杨梅箐、河底、老山箐、老李凹、桑朗箐、小河箐、大狼箐8件小(1)型水库,总投资53528万元,其中市级应配套17723万元,已配套16797万元;以及羊耳大箐、安家箐、海嘎、羊角水、河边、黑石咀、瓜子箐、大竹箐等8件小(2)型水库13851万元,市级应配套6926万元,已配套6926万元。
二、 进一步加大对寻甸水源区替代水源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十四五”期间,市级将加大对寻甸县水利建设支持力度,规划建设龙泉、摆宰、十里箐扩建、竹沟大箐、海尾、小鱼田等6件小(1)型水库,总库容1730万方,总供水量1790万方,总投资6.7亿元;双龙潭、小米田、龙王庙、湾子田、大水沟、磨芝凹、白家箐、密枝树、秧田冲等9件小(2)型水库,总库容291万方,总投资1.54亿元。我们将根据寻甸县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建设时序,尽快进行审查审批,并及时向上争取省级资金和安排市级配套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争取更多上级投入和其他渠道融资资金,努力减少县级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