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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6328-202010-35653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0-13 09:21
名 称: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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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1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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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贯彻落实《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制订城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源保护综合治理措施;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县区依法保护水源;指导有关县区部门及基层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依法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奖励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市重点水源办)在市政府和市水务局的领导下,带领全市各级饮用水源保护管理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恪守职责,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化河长制,全面开展清洁水源建设行动,接受中央、省、市各项专项巡查、督查,强化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巡查中得到长江流域水资源局的一致肯定,并受邀在全国水利2019年学术年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谋划全局,健全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

一是谋划全局,明确重点。报请市政府制定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分解年度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各项重点工作,明确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目标、措施、工作重点、保护措施和年度实施项目清单,逐项指导全市2019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及时修订,注重前期。着力于抓水源地保护与治理的前期工作,“一库一策”“因库施策”,每个水源地都编制了水源保护规划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并根据规划内容,推进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今年指导县区编制完成《晋宁区柴河、大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禄劝县云龙水库老木河新合村委会老板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禄劝县石板河流域重点村落水污染防治方案》、《清水海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当前,正在开展《昆明市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和前期工作

(二)保障民生,严格落实主城饮用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高位统筹,深化昆明市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为切实保障主城饮用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缓解资金筹措难等问题,2019年继续推进《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昆政发〔2016〕61号)实施按照受益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由用水8个县区每年向市级财政上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对昆明主城饮用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实行定补,内容包括生产扶持、生活补助、管理补助、生态治理补助、水源区产业发展、城乡统筹12方面的政策补助,补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2019年主城扶持补助资金20570万元已全部下拨县区政府。二是关注民生,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新增人口合法权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生活保障长效机制的要求,有效保障禄劝县屏山街道秀屏社区云龙水库原迁移民合法新增人口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创建,市水务局牵头组织编制《云龙水库一级保护核心区移民新增人口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经广泛征求市县级各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报市政府待批复。

(三)科学管理,全力推进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工作要求,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作。一是规划领路,建立体系。市重点水源办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水质达标、水量保供、监控安全、管理到位四大类目标,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明确达标建设水量、水质、监控、制度建设四个方面25项指标。目前,全市22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做到“一库一策”、因库施策二是筑本固基,提升能力。723日,昆明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培训,各县区水务局、水库管理所、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松华坝水库管理处、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局、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3个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3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精准对标,严格管理。市重点水源办通报各县(市、区)考核台账报送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以培训的方式开展台账集中整理,逐一对各水源地台账进行现场指导、交流讨论和观摩学习。22个水源地台账资料整理完毕。四是成效显著,经验推广。顺利接受省水利厅对盘龙区松华坝、安宁市车木河、宜良县九龙池等5个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考核。顺利通过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得到考核组——长江流域水资源局的一致肯定,并受邀在全国水利2019年学术年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四)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云龙、清水海水环境综合治理

1.清水海

为提升清水海饮用水源区生态环境,指导县区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清水海饮用水源区保护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63号),完成边界和警示标志设置、推进教育就业移民、加强水源区危化物品运输管理、实施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集镇村庄污水治理、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清洁能源建设、补植补造和森林防火、饮用水源区和库区管理、水质监测与信息报送反馈等10项工程与管理措施。一是在清水海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142个、界碑635个,超额完成警示标志设置和定界工程。二是通过就业移民3500人,教育移民3132人,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超额完成移民任务。三是建成清水海水源保护区4个危化物检查站点并投入使用,设置了座椅式钢筋混凝土护栏防撞墙,切实加强水源区道路管理。四是在板桥小流域实施封禁治理238.09公顷、安装封禁牌5个、新建污水收集池4座、截污沟570米;在西拉龙小流域实施封禁治理364.33公顷,新建蓄水池11个、生态氧化池3座。现已全面完工。五是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开展集镇、分散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建设六哨乡集镇和新田村污水处理站。现已全面完工。六是持续开展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新建垃圾房30座、新增保洁人员55名、配备垃圾清运手推车10辆,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七是全面开展清洁能源建设和减肥减药,指导农户按方施肥,降低化肥使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八是在清水海水源保护区开展退耕还林区域补植补造2000亩,建成林区防火道路11公里。同时,强化森林管控,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九是严格水源区和库区管理,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环境监察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源区和库区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未发现排污口及其他环境问题。十是水质监测规范达标,及时报送反馈信息。清水海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稳定在类以上,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目前,清水海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就业移民、补植补造和森林防火工程已完成,完成一级保护区397户移民搬迁工作。

2.云龙水库

为确保云龙水库水质稳定达标,2016年以来昆明市按照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的思路,组织县政府从水源涵养林建设、集镇污水管网完善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散畜禽养殖管理、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六个方面着手,形成了8个专项治理方案,预计投入建设经费1.8亿元。目前,由我局指导开展的云龙水库前置库——双化水库周边招桂、照块2个清洁小流域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进行收尾工作,投入资金2500万元;由市林业局指导,市农投公司为实施主体的一级保护区17660亩水源涵养林建设已完成种植10000余亩,占目标任务的56.6%;水源保护区农改林”13760亩已完成租地工作,种植2760余亩;由市滇管局指导的撒营盘、云龙乡集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及18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入使用;水源保护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项目和云龙水库水源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项目因无资金来源,无实质性进展;水源区(昆明区域)村庄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因资金紧缺,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期实施,拟在今年实施一、二级保护区内撒营盘镇、皎平渡镇人口相对集中的14个村委会102个村小组,现已完成招标工作。

在实施工程措施的同时,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组建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巡查检查机制,编制《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保护区界桩、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等,水源区管理更加规范。同时,针对云龙水库水质不稳定问题,市水务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牵头组织市环保、林业、农业、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邀请行业专家前往水源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昆明市水务局关于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波动的情况专报》。

(五)跟踪问效,扎实开展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整改销号

市水务局作为昆明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狠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国务院大督查和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0个问题整改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战、省委和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战役四项环保督察攻坚战。

1.勇于担当,全力打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攻坚战

自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入驻以来,市水务局共接到交办投诉举报件32批次63(来电42件,来信21),其中重点关注22件。共涉及环境、水、垃圾等多个类型,其中,生态破坏问题20件,水污染类35件,垃圾类8件。市水务局全力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相关工作,63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完毕,办结完成率达100%一是构建机制,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水务局印发《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件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水通〔201965号),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昆明市水务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涉水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及时部署,强力推进工作开展。612日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局内部和县(市)区逐级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别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信息通报、工作部署、协调推进、跟踪督办、检查问效、整改销号、建立台账、材料上报等工作三是多措并举,整改求实求效。(1)配合调阅台帐资料。按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供金沙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滇池流域水体达标、全市砖瓦行业水保手续审批和监管等4批次调阅资料。(2)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下发《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办结案件开展专项督察的通知》,组织2个督察组和4个小组,深入嵩明县、高新区等15个投诉现场开展检查。(3) 强化跟踪问效。及时督促、指导、配合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通报的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立行立改、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建立台账,完善长效机制。贯彻中央、省、市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一问一档”。下发《昆明市水务局关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结案件后续督察责任分解表》和《昆明市水务局2019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结案件后续督察责任分解表》,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2. 精心实施,打好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0个问题整改攻坚战

为全面完成我市县级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0个问题的整治工作(包括县区政府自查发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7个问题,以及20195月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督查交办的昆明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个问题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个问题)。一是九轮修改全市方案。市水务局反复修改《昆明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昆明市政府办公厅9月印发各县区。二是精心编制我局方案。我局认真梳理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涉及水务问题整改的通知》(昆水通〔2019〕114号)下发各县区。三是强力督导实施。逐项解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责任到人,强化协调指导和督查巡查,逐项进行跟踪督办。当前,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工作。

3.主动作为,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验收战

为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向昆明市交办538件投诉举报件的验收工作,按照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验收工作的通知》(昆环督字〔2019〕第117号)的安排:一是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我局作为第五验收组牵头单位,认真履职,主动与市政府目督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加强对接,召开验收准备工作会议,分解任务责任。二是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制定《市水务局验收时间安排区分表》下发各县区,牵头组织对第五验收组39件交办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检查验收工作;围绕台账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是否查处到位、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信息公开是否到位、受影响群众是否认可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三是顺利推进,成效明显。当前39件交办件现场验收完毕,正在开展资料验收整理工作。

4.排兵布局,全力推进省委和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战

依据市委、市政府《昆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市委办〔2019〕66号)和市环保督察组办公室《关于整改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昆环督字〔2019〕第124号)文件部署,市水务局认真梳理负责牵头整改的14项问题,编制整改方案《昆明市水务局关于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昆水通〔2019〕117号),及时分解任务,组织开展跟踪督察、“回头看”等相关工作。当前已完成10月情况收集上报工作

(六)聚集民生,全力推进生态脱贫攻坚

按照全局安排,由水源处负责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和生态补偿脱贫攻坚分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们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不断深化对扶贫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扶贫工作列入民生水利重要议事日程,把“三区县”作为生态补偿和水利建设规划项目重点对象,在资金保障上予以重点倾斜,从脱贫摘帽的时间上予以重点服务,在措施上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实施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和禄劝县民安乐、寻甸县甸沙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对寻甸和禄劝的水源扶持补助资金市级已全部下达县级。禄劝县民安乐小流域治理项目于2019120日开工建设,现工程措施已全部完成;寻甸县甸沙河小流域项目于2019321日开工建设。

(七)改善人居环境,力推清洁水源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县(市)区全面开展七改三清清洁水源工程建设。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区污染源排查,完善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和警示、宣传标志,推进饮用水源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和饮用水源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任务。

(八)建立完善巡查机制,筑牢管理防线

建立重点饮用水源区巡查机制,制定巡查方案及计划,对我市主城及县级以上水源地、入库河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将巡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加大巡查频次。对主城饮用水源地坚持每两个月巡查一轮,县级饮用水源每三个月巡查一轮。二是建立巡查机制。坚持重点巡查与一般巡查相结合,以中央、省环保督察明确的整改事项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督促指导主城及县级以上水源地管理部门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推进水源保护工作痕迹管理制度建设。三是注重痕迹管理。做到巡查必有记录,发现问题必及时处置,针对巡查发现水源保护存在问题现场进行要求,及时书面反馈县区政府,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截至目前,市级开展市松华坝、云龙、清水海等7个主城饮用水源地及县级饮用水源地巡查80余次,出动巡查人员200余人次,巡查水库、入库河流等30余处,开展多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央环保专项督察检查。

(九)强化源头保障,严格项目审核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源头管理,把好项目审查关,认真审核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对涉及的输电线路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路线方案提出意见及咨询答复,共回复项目意见81件,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推进国道主干线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工作的情况报告》等6项大型项目意见,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饮用水源生态环境的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同时,牵头做好矿山建设项目联勘联审工作。

(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将饮用水源地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水源地属地政府和市、县(区)相关部门的经常性工作,通过水源保护宣传片、昆明广播电台交通之声、地铁进出站口宣传牌、宣传环保袋等方式,多个方面宣传饮用水源区保护政策和知识。

(十一)优质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按照局办部署,全面开展支部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人事、资产财务、综治维稳、信访扶贫、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单位)和节水型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保护监管机构亟待建立

目前,全市24个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仅有盘龙区松华坝水库、禄劝县云龙水库、寻甸县清水海经市委编办批复成立了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级别均为副县级),专职负责水源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其他县区仅成立了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水源保护管理职责,致使水源保护工作人员不到位,职责不明确,不能有效统筹协调推进饮用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另外,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机构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昆明市水务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在沟通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县级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方面难度大。

(二)保护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涉及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昆明市按照分级保护和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先后建立并实施了目标责任制,但仍然存在部门之间、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职责不明晰、管理不到位、执法难的问题。

(三)面源污染形势严峻

据初步统计,昆明市24个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尚有20余万人居住在水源区。养殖、耕种仍是水源区人口的主要经济来源,生产生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农业废弃物等仍是水源区的主要污染源,水源保护形势严峻。

三、2019年工作重点

按照局办部署,围绕2019年目标任务将重点开展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要求,组织做好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确保列入名录的水源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

(二)做好水源保护基础性工作

加快《松华坝水库保护条例》修订进度,确保早日出台;及时开展《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2016-2020)》实施效果评估,对主城扶持补助办法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给出定性或定量评价,并为2021年新制定的扶持补助办法提供理论成果。

(三)完善水源保护考核机制

修订完善《昆明主城饮用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考评的机制,提升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主城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四)开展综合治理

对照水质目标要求,指导县区“一库一策”,查找影响水质稳定的主要因素,对照存在问题开展工程治理措施,千方百计推进项目落地开工。明年主要是推进禄劝县撒营盘镇营门口小河河口湿地建设工程、禄劝县云龙水库老木河新合村委会老板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禄劝县石板河流域重点村落水污染防治工程、清水海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开工。

(五)加快推进已实施的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8个治理措施

加快推进云龙水库水源保护8个综合整治方案,完成17660亩水源涵养林建设和13760“农改林”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总收入为372.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59.48万元,增加幅度是21.36%。增加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55万元,二是年终奖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3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3万元,占总支出的69.35%;项目支出114.05万元,占总支出的30.65%。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382316.12元,占总支出的70.5%。商品服务支出996935.6元,占总支出的29.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48万元,增加幅度是21.36%。增加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55万元,二是年终奖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3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和水源保护业务项目支出。

2019年我单位总收入为372.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为3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58.02万元,占总支出的56%,(人员经费231.69万元,公用经费26.32万元,项目支出为114.05万元(全部属于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占总支出的44%。

2019年的总支出372.08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0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5万元,农林水支出20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0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与上年对比保持不变,其余为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年末资产总额是8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74万元,占资产总量的85%,固定资产11.2万元,占资产总量的15%。本年因政府采购6台台式办公电脑,所以新增固定资产3.12万元。

年末负债总额是1.64万元。累计盈余74.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采购内容是6台台式办公电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共有114.05万的部门项目经费,年初下达明细科目是80万元的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34.05万元的水利执监督(2130309),后经与财政报批,调整为100万元是水源地基础信息系统调查及扶持补助办法绩效评估报告经费,14.05万元是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经费。2019年度上述项目均已执行完毕,达到财政绩效要求。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相关附件: 昆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管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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