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水事业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的健康和生活。2018年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带队对《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价工作,并实地查看通用水务营业大厅、昆明市第七自来水厂运行情况。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昆明自来水集团公司、晋宁区自来水公司、富民县自来水公司领导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市水务局、昆明自来水集团公司结合《条例》的主体内容,从供水规划与建设、供水经营管理、水质管理、用水管理、设施维护和供水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汇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其他参会单位也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通过调研座谈,调研组认为《条例》设置的各项制度整体上比较科学,合理,对规范昆明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确保城市建设发展和满足市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适时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研究制定二次供水方面的制度,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为《条例》修订做支撑;把水质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执法主体单位要认真执行好《条例》,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