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产财务处 | 办公电话 | 0871-65139832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
职 能 | 负责拟订市级水利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局机关部门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负责部门预算项目库的管理。按规定组织编制市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滚动预算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级财政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的监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政府国有资产报告。研究提出水利价格、税费等政策建议,参与市直属和跨县(市)区水利工程供水、发电价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水利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预算执行考核、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动态监控。监督指导全市水利项目及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计。负责部门预算、各级财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协调配合审计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