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昆政发〔2014〕27号)、《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云南省“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云水函〔2017〕39号)和《昆明市“十三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 20号)要求,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云水函〔2017〕44号),拟定的《昆明市2016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已按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编写自查报告于3月30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将用于自查报告复核的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水务局)。
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将在初步审核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自检自查报告的基础上,于4月下旬到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6月底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水务局代章)
2017年3月2日